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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提告政府勝訴 台灣澳門同性伴侶順利結婚

2021年8月13日

在經過 20 個月的爭訟,來自台灣與澳門的同志情侶終於在提告台灣戶政部門勝訴後順利於 13 日結婚。台灣法律目前不允許台灣人與來自未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的另一半在台灣結婚。

Taiwan Gleichgeschlechtliches Paar aus Taiwan und Macau heiratet
台灣及澳門籍的同性伴侶今日在台北順利結婚。台媒報導,這對於未來推動「跨國同性婚姻」是一大里程碑。圖片來源: Taiwan Alliance to Promote Civil Partnership Rights

(德國之聲中文網)一對來自台灣與澳門的同性戀情侶日前向台灣戶政部門提出訴訟,請求准許登記結婚並獲得勝訴。兩人於 13 日在台北正式登記結婚,成為台灣史上首對台灣與澳門籍跨國同婚配偶。

台灣是亞洲 LGBTQ 運動的先鋒,並在 2019 年 5 月成為該地區第一個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國家。然而,相較異性戀伴侶,台灣的同性伴侶仍舊面臨一些限制。

舉例來說,台灣同志若想與外國人結婚,只能和來自美國、德國、法國等同樣通過婚姻平權的國家的公民才能結婚。倘若另一方來自同婚尚未合法的國家,則無法登記結婚。目前,澳門不允許同性婚姻。

台灣籍男子丁則言與澳門伴侶梁展輝在 2019 年試圖登記結婚未果後,向台北的戶政單位提出訴訟,在經過 20 個月的爭訟後,於 2021 年 5 月 6 日贏得勝訴。

推動性別平等的台灣非營利組織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表示,這場「歷史性的勝訴判決」是「跨國同婚尚未完結的長期抗戰中的重要一役」。

然而,這一場訴訟案的宣判僅適用於這對台澳伴侶,其他跨國伴侶若希望結婚,則須自己發起同樣的法律訴訟。

台灣中央社報導,梁展輝表示:「能夠登記結婚,對自己來說是遲來的正義,但對其他人來說又要等多久呢?」他希望透過結婚登記,讓政府知道目前跨國同婚仍有法律缺口,盼望不久的將來,不論性別、國籍,大家都可以跟心愛的人成家。

同志權利仍不完整

法新社報導,丁則言與梁展輝創辦了一個團體,以幫助 100 多名與他們遭遇同樣問題的台灣同志。這些人的同性伴侶來自其他同婚未合法的國家,包含日本、中國、泰國、越南等。

台灣籍男子丁則言與澳門伴侶梁展輝在經過 20 個月的爭訟後終於贏得勝訴,順利在13日於台北登記結婚。圖片來源: Taiwan Alliance to Promote Civil Partnership Rights

伴侶盟在聲明中呼籲台灣政府儘速修法,「還給跨國同性伴侶一個公道。」目前該團體已向台灣最高監管機構監察院遞交陳情、控訴相關部會違法失職,同時,律師團也已著手評估、準備進行國賠訴訟。

台灣的 LGBTQ 社群相當活躍,他們在每年 10 月舉辦亞洲最大的同志驕傲遊行,而在同性婚姻合法化的 2019 年,就有 20 萬人參加了台北的遊行。台灣內政部資料顯示,自同婚合法化以來,已有將近 6000 對同性伴侶結婚。

然而,同婚在台灣仍舊存在相當大的社會分歧,同性伴侶在法律上的權利也仍有限制。除了在部分跨國婚姻上不受保障外,法律也規定同性伴侶不能收養沒有血緣關係的小孩,僅准許「繼親收養」。

(中央社、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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