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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民運動成員"新余三君子"獲重刑

2014年6月19日

又有三名中國新公民運動成員被重判。劉萍、魏忠平和李思華分別獲刑6年半和3年。國際特赦組織稱判決"荒謬可笑"。

China Aktivistin Liu Ping verurteilt
劉萍圖片來源: Reuters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三名要求公示官員財產的活躍人士、被稱為"新余三君子"的劉平、魏忠平和李思華周四(6月19日)被江西省一家法院判處長期監禁。新余市渝水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等罪名,分別判處劉平、魏忠平6年半,李思華3年的有期徒刑。

劉萍的女兒廖敏月對德國之聲說,劉萍於2013年4月27日晚被捕。被逮捕的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此次判決宣佈的罪名被改成"尋釁滋事","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以及"擾亂公共秩序"。廖敏月本人因為很晚才收到法庭宣判的時間,而人在外地,未能親自趕到法庭。

她說,母親劉萍被重判6年半,還未決定是否上訴。廖敏月說,她們不想把"上訴這種合法的程序,遞交到一個違法的法院和政權。"但劉萍及其家屬保留上訴的權利。她還表示,即便上訴,"像這樣的政治迫害案件,法庭也會作出維持原判的決定。"

劉萍的律師斯偉江也認為對其代理人的判決過重,他對路透社說,判決"既不公平,也不公正"。他表示,在政治案件中,「政府希望有什麼樣的結果,法庭就作出怎樣的判決。」至於是否上訴,斯偉江認為,這將由家屬決定,但他本人對勝訴不報希望。

國際特赦組織組織強烈譴責了該次判決並稱其為"荒謬可笑"。在一份聲明中,國際特赦組織中國問題研究員威廉‧尼(Wihelm Nee)說,"小型私人集會,在大樓門廳前打出標語要求公示官員財產,無論如何也構不成'尋釁滋事'以及'非法集會'。"

打擊新公民運動

據路透社報導,活動人士在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反腐指示的鼓勵下,列隊自拍了一張照片,照片顯示的橫幅上有"習近平 立即結束專制獨裁"的口號等。這張圖片在網路上流傳甚廣。就此斯偉江表示,橫幅上的字句不過是給新一屆國家領導人的建議,完全在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的範圍內。

許志永2014年初被判4年圖片來源: Reuters

劉萍等人以及他們的行動屬於"新公民運動"的一部分,該運動的核心訴求是官員公示財產,在體制內推動變革。它的發起人之一許志永在今年1月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該案引發美國、歐洲以及人權組織的強烈批評浪潮。

本次"新余三君子案"判決公佈後,新公民運動網站發表聲明,稱"這是瘋狂的報復,無恥的報復,跟法律、法制和法治,全不沾邊。""這也不只是對劉萍、魏忠平、李思華的報復,而是對公民權利的報復,對公民權利的羞辱。"

新公民運動成員的代理律師浦志強也於上月參加完一個紀念六四的小型聚會後被捕。他的案子目前還在審理中。

綜合報導:李魚

責編:石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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