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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德國並非世外桃源

2010年5月3日

只要一提及媒體自由、記者受打壓或者新聞檢查這類話題, 媒體往往指責中國、 俄羅斯或伊朗等國家。 但是,德國的新聞自由狀況又如何呢?

自由是需要爭取的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 dpa

德國憲法保證媒體自由和言論自由。 德國憲法第五條規定:"每個人都有權通過言語、文字和圖片自由地表達和傳播自己的觀點,並可以不受限制地從所有通常渠道獲得訊息。新聞自由和電台、電影界的播放自由必須得到保證。不得進行新聞檢查。"

新聞自由受憲法保護

的確,世界上不少國家都羨慕德國報界和公法性電台、電視台呈現的百花齊放的局面。 但儘管如此,德國的新聞自由也並非無懈可擊。 比如,記者無疆界組織就批評說,在德國,媒體的訊息來源渠道不能受到充分保護 。記者擔心,他們同自己訊息提供者的聯絡方式無法保密,並指出, 訊息來源渠道的保護對於記者的調查工作來說至關重要。2001年911事件發生以來;出現了越來越多針對記者的所謂協從洩密的調查案件。國家試圖通過這種司法程序查出那些為記者提供了訊息的人。所幸,德國司法部長洛伊特霍伊澤-施納倫貝格宣佈了一條保護記者免受國家檢察署此類調查的法律。她表示,"我們將加強媒體自由權。未來,記者將在查封問題上受到更好的保護。我們保證, 今後不會有記者僅僅因為發表了被私下傳遞的文件,而受到協從公佈秘密情報罪的刑事處罰。"

記者協會對聯邦憲法法院在今年三月宣佈數據儲存法無效做出了積極評價。 按照該法律,電信企業必須承擔義務,將客戶的聯繫方式,比如誰同誰通了電話,進行了手機或者電子郵件聯繫等等數據儲存6個月。然而,即便是德國現在廢除了這個法律,記者無疆界組織仍然擔心,今後會出現類似的規定, 因為有關的歐盟條款現在仍然有效。

"明鏡"周刊的故事

在維護媒體自由問題上,德國迄今仍以聯邦憲法法院1966年對明鏡周刊一案的判決為主要依據。當年,這家以政治題材為主要內容的周刊因所謂的賣國罪受到了起訴, 原因是該雜誌報導了德國的軍事狀況以及北約的軍事狀況。 但是在一審判決中,明鏡周刊被宣佈無罪。 聯邦憲法法院的判決書中寫道:"一個自由的,一個沒有受到公共暴力工具所左右的、 不受檢查的新聞媒體是維護自由國家的基礎。 尤其是,一個自由的、定期出版的政治報導性報刊,對於維護現代民主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在記者無疆界組織每年發表的新聞自由國家排名表上,德國目前在總計175個國家中排名第18。丹麥, 愛爾蘭,芬蘭都排在了德國前面。 而位居末尾的是土庫曼斯坦、 北韓和厄利垂亞。

作者:Monika Dittrich/韓明芳

責編:凝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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