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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前總編劉進圖遭襲案 被告獲19年徒刑

苗子/樂然(法新社等)2015年8月21日

香港《明報》前總編劉進圖遭襲案的兩名被告被判處19年監禁。法官稱二人為錢而冷血犯案,是對香港法治的嚴重挑戰。

Apple Daily berichtet über den Fall Kevin Lau
劉進圖在襲擊中身受重傷圖片來源: Apple Day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調查性報紙《明報》前總編劉進圖去年2月在光天化日之下被連砍數刀。當時,他被調離總編職務僅數周時間。接替總編一職的人選被視為親北京立場。劉進圖被調職也引發《明報》員工抗議,外界普遍擔憂北京對香港媒體加緊控制。

兩名被告人葉劍華和黃志華均現年39歲,上周被認定犯有故意傷害罪。法庭在不足四小時內就判決達成一致。但案件仍存疑問:他們為什麼作案,誰向他們支付了10萬港幣的酬金。

劉進圖呼籲將「幕後真兇」繩之以法。

法官:媒體業者應受同等保護

本周五(8月21日),法官判處葉劍華與黃志華各19年監禁。據《明報》報導,法官形容此案為「邪惡的罪行」,「是對香港法治的嚴重挑戰」。《蘋果日報》報導稱,劉進圖傷勢嚴重,須留院多月,出院後每周要接受三次物理治療,劉的康復是因其個人意志,但此生要負傷。

法官還表示,並無證據顯示劉進圖遭襲與他的記者身份有關,但媒體從業人員也應受到與普通公民同樣的保護。

《蘋果日報》報導稱,法官表示香港幸好有新聞自由,傳媒為低下層及受不公對待的大眾發聲,應受保障。

《明報》前總編劉進圖圖片來源: Apple Day

葉劍華與黃志華此前曾指控警方用刑,使他們屈打成招。

檢方稱,葉劍華向警方表示,有人向他們支付酬金後,他駕車將黃志華帶到劉進圖經常吃飯的一條街上。監控錄像顯示,二人在襲擊前曾出現在劉進圖家的附近。

職業為電工的葉劍華則堅稱,他去附近只是要找以前的老闆討回工錢。

葉黃二人在中國大陸被拘,去年3月被遣送回香港。

在庭審中,被砍六刀的劉進圖回憶說,他當時被硬物襲擊,之後兩名男子乘一輛摩托車飛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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