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應固定在立春?
2005年1月12日廣告
中國一批專家學者提出,可將春節改在二十四節氣中的立春這一天,從而使這個每年游移不定的節日相對固定在2月4日。目前,歷法專家已成立了歷法改革研究會,爭取在全國人大會議中立案審議。
該倡議的發起人之一、歷法研究專家章潛五教授介紹,現行春節在閏周19年中,約有10次處於立春之後,更有4次左右接近雨水節氣,此時「過大年」難免將會貽誤農時;
春節游移不定造成全國大中小學每年冬季放假和開學的時間移變,兩個學期常會相差一個月之多,影響教學計劃的穩定統一;
春節日期的游移不定,造成了元旦和春節的相距日數變化,最短約20天,最長約50天,節日供應工作容易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