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港人被判服刑
2021年3月3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法庭判處一名現年16歲的年輕人入監服刑。此前此人供認,在2019年11月的一次反政府示威活動中,他受人唆使曾向警方投擲汽油彈。事發當時,這名當事人只有14歲。他是目前被判刑的示威者當中年紀最小的一位。
負責審理的香港一家地方法庭接受了香港監獄部門的建議,將把這名年輕人送往一家專門收押年輕案犯的特殊監獄。他將在這所監獄裡渡過最短一個月,最長六個月的刑期,具體關押時間則將由監獄管理層來決定。
這名年輕男子被判犯有暴動和企圖縱火罪行。法官練錦鴻在地方法院表示,感化令未能彰顯控罪的嚴重性及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認為住院式及有輔導服務的刑罰比較適合,終判被告進入勞教中心。這位法官說:「法庭在判刑時須考慮到給年輕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亦須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及防止同類案件再發生。」根據香港法律的規定,法庭沒有透露這名年輕人的姓名。
迄今為止,已有一萬多人曾參與反對北京的大規模示威活動被逮捕,其中百分之四十為大中學生。
47名民主派人士開庭受審
作為對香港爆發大規模抗議浪潮的回應,北京於去年六月頒布了所謂的港版安全法。這是迄今為止北京當局對香港自治地位的一次最嚴重的干預。依照該法,香港司法當局將有權打壓一切他們所認為的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上周日,香港警方依照安全法逮捕了47名著名民運積極分子,其中包括前立法會議員、科學家、律師以及年輕學生。他們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本周三,對上述人士的法庭審理將繼續舉行。
達揚 / 苗子 (法新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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