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遣返維吾爾人被判17年
2012年1月27日廣告
慕尼黑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稱,一名被柬埔寨政府遣返的維吾爾族中國公民在去年秋季被判處17年監禁。25歲的穆薩‧穆哈馬德(Musa Muhamad)與其他19名維吾爾人在2009年12月19日被柬埔寨政府遣返中國。其親屬對媒體表示,2011年10月20日,喀什中級法院在閉門審理的情況下判處穆哈馬德入獄17年,中國有關方面拒絕透露案件詳情。流亡維吾爾人組織世界維吾爾大會(WUC)對這一判決表示譴責,並對其他被柬埔寨強制遣返的維吾爾人的命運表示擔憂。
這20名遣返維吾爾人在被遣返之後便消息全無,2010年1月曾有未經證實的消息稱,其中4人被當局判處死刑,另外14人被判終身監禁。中國當局儘管向國際社會承諾以透明的態度對待這些遣返者,但此後拒絕透露他們的下落,以及案件進展。
據世界維吾爾人大會稱,2009年7月烏魯木齊發生維漢衝突的前後幾個月時間內,這些維吾爾人先後前往柬埔寨,並向當地的聯合國難民安置機構申請避難。在遭遣返時,他們的申請仍在審批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