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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玲「原諒鄧小平說」引爭議

2012年6月6日

在「六四」事件23周年之際,當年的學運領袖之一柴玲發表公開信,呼籲寬容和諒解,並表示她自己可以原諒鄧小平和李鵬。這一表述立即引起廣泛爭議。

Das neue Buch von Chai Ling namens "A heart for freedom". Zugeliefert am 29.9.2011 durch Bi-Whei Chiu. Copyright: Liu Xin.
圖片來源: Liu Xin

(德國之聲中文網)柴玲發表的公開信題為《我原諒他們》。柴玲在回顧89年學生運動的悲劇後認為,"中國只可能有兩種結局:一個是持續地恐懼,另一個是走向真正的自由,寬恕的命運。"她明確寫道,"我原諒鄧小平和李鵬。我原諒士兵們沖進1989年天安門廣場。我原諒目前中國的領導下,繼續壓制自由和實行殘酷的獨生子女政策。"

六四之後流亡美國的柴玲在信中提到自己在兩年半前成為一名基督徒,基督教的寬恕精神促使她發生了轉變。"我明白這種寬恕是反主流文化和感情的。....然而,在這天安門事件23周年的紀念日,我還是要選擇寬恕。"

王丹:不能同意

公開信一發表,立即引起了關注和反響。許多民主人士和以異議知識分子對這一表態表達了不同意見。同為當年學生領袖的王丹發表聲明表示,他對柴玲因個人信仰所導致的這種態度表示尊重,但卻完全不能同意。他指出,在當年的殺人者沒有任何懺悔、道歉,甚至還在繼續殺人之際,被害方的原諒是沒有根據的,也是對六四死難者的極大不公。王丹認為,柴玲的寬恕態度只代表柴玲個人,"不能代表廣大的八九同學",並呼籲柴玲正確區分個人信仰與對是非價值的判斷。

1989年5月,柴玲與封叢德(右)成為學生運動領袖圖片來源: 64memo

另一名天安門學生領袖封叢德表示,基督教教義所說的原諒,都是當事人有所悔悟之後才有意義。李鵬及鄧小平生前都沒有要求被原諒,如果加害者沒有反省悔改,這個原諒的意義何在,值得探究。

前提是真相和公義

異議作家劉水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對柴玲的表述感到震驚。他認為"寬恕不是稀裡糊塗,一下抹平",而是要講人權的原則,也就是施害者不再施害,受害者不再受害。但現在,有關六四的真相還沒有公佈,死傷和關押人數也沒有確定,不管是從宗教還是世俗的角度,寬恕犯下暴行的人都說不過去。現在關鍵的問題是要公佈真相。

對於一些人指責柴玲"變臉"、"為中共領導人開脫罪責",獨立部落格作者陳禮銘發表文章認為,原諒是一種個人選擇,本身無可指責,而且柴玲並沒有為當年屠城暴行的責任者作開脫。但他也強調,寬恕的前提是公義。作為個人,"我們可以原諒曾經傷害過我們的同類",然而犯罪行為必須受到懲處。否則就談不上公義,也就談不上寬恕。

綜合報導:葉宣

責編: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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