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特首標準不一?曾蔭權﹕不比較免生怨憤
2019年1月15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 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週三 (1月15日) 刑滿釋放,早前因身體不適送院的他步出醫院,開口第一句首先感謝傳媒﹕「這二十幾年來都不離不棄,很多謝你們,好難得。」
現年74歲的他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入獄20個月,去年上訴減刑至12個月,是第一個被定罪的前特首。控罪指他在任行政長官審批雄濤廣播公司的牌照申請時,沒有申報他正討論向大股東黃楚標租用豪宅,構成利益衝突。同案的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貪污罪成,入獄7年半。
他的繼任人、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也涉嫌沒有申報收授澳洲企業UGL五千萬元而被廉正公署調查,但香港律政司上月決定不提出起訴,引起香港社會和法律界連番質疑。
被問及如何看待兩宗案件的差別待遇,曾蔭權說﹕「我不會做這些比較,因為這會牽起我以前心裡一些憤怒和怨恨。我在好幾個月前,花了很大努力才全部掃除,靠讀經和上天保佑,所以我現在已經沒有這些思維了。」
不放棄上訴
已經完成服刑的曾蔭權仍在尋求上訴,希望推翻定罪﹕「作為香港人,在香港法治環境,尋求公義和清白是要堅持的,這不可放棄。」終審法院已經批准上訴,將於今年五月開審。
身為天主教徒的曾蔭權說此刻心中只有一件事,就是感恩。他希望恢復過去幾十年每天到教堂望彌撒的習慣,與太太過寧靜的退休生活,現在除了想跟太太好好聊天,最想的就是「喝一杯久違的咖啡」。
曾蔭權在六十年代加入政府,由中層公務員做起,及後成為港英政府首位華人財政司司長。他2005年接替辭職的董建華,成為第二任行政長官。
李芊/楊威廉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