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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委會建議德國嚴懲賄賂

2014年2月3日
歐盟內政委員馬爾姆斯特倫在布魯塞爾發表反腐敗報告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AA

歐盟委員會敦促德國,更強硬地懲罰官員貪污受賄的行為。該委員會周一在布魯塞爾就28個成員國的腐敗問題發表了一份反腐報告,其中建議德國採取更具威懾性的懲罰和管理條例。歐委會指出,許多當選的官員本人並不會被追究腐敗罪責。此外,歐委會也建議德國就高層官員以及政治家從商制定明確規範,例如設定避嫌期。報告稱,腐敗問題每年導致1200億歐元的損失。歐盟內政委員馬爾姆斯特倫(Cecilia Malmström)表示,各成員國雖然已經採取了許多措施,但仍遠遠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