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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法庭裁定:德國水源硝酸鹽含量過高

達揚(綜合報導)
2018年6月21日

歐洲法庭周四在盧森堡裁定,德國沒有採取有效措施,降低該國水域中硝酸鹽含量,從而違反了歐盟有關硝酸鹽含量的規定。

EU-Bericht - Deutschland Grundwasser mit Nitrat belastet
德國地下水硝酸鹽污染問題嚴重,圖為德勒斯登自來水廠正在過濾硝酸鹽。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M. Hiekel

(德國之聲中文網)歐盟最高法院的法官們裁定,德國政府本應為保護地下水資源採取更多更有力的措施。即使在發現問題嚴重的情況下,德國政府仍沒有採取進一步的步驟。硝酸鹽主要來自農業生產中施加的肥料。施肥過度不僅對環境造成污染,還會危害人體健康。

法庭裁定由德國支付本次訴訟的費用。目前還不清楚的是,本次判決會給德國帶來什麼法律後果。如果德國水質仍無改善,歐盟則可以啟動罰款程序。2016年,歐盟以德國多年來未為改善水質採取有效措施,從而違背歐盟法律為由,對德國提起訴訟。事實上,2014年,歐盟就曾就硝酸鹽問題對德國提出警告。德國聯邦政府也在其2016年的硝酸鹽報告書中承認,四分之一強的德國地下水監測點都顯示硝酸鹽含量超過了每立米50毫克硝酸鹽的歐盟上限。農業用地集中的地區超標率更高達28%。

亞硝酸鹽有害人體健康

硝酸鹽對植物生長至關重要。但一旦施肥過度,地下水以及湖泊河流中硝酸鹽含量也會增高。通過化學反應,硝酸鹽可以分解成亞硝酸鹽,而亞硝酸鹽可能會危害人體的健康,尤其對嬰幼兒更為危險。一些研究成果顯示,亞硝酸鹽在胃的酸性環境內,容易與氨基酸的分解產物胺類發生亞硝化反應,產生致癌物。對飲用水進行淨化處理時,往往要經過很複雜的工序才能將亞硝酸鹽含量降至歐盟標準。

過度施肥是造成硝酸鹽污染的主因圖片來源: Imago/blickwinkel

經過一系列的討價還價,德國政府終於在2017年頒布了更為嚴厲的施肥條例。其中規定了氮的上限,延長了施肥間隔,加大了施肥區同水源的規定距離。批評者認為,政府的規定還遠遠不夠。最新公佈的一項調研顯示,儘管頒布了新的施肥法,德國的硝酸鹽污染仍然非常嚴重。德國環保署發布的數據顯示,大約18%的地下水監測站顯示硝酸鹽含量過高。

德國農協將堅持施肥實踐

早在歐盟法庭作出裁定之前,德國農民協會就為農民的施肥方式進行了辯護。德國農協秘書長本哈特‧克魯斯肯(Bernhard Krüsken)對德國電視二台表示:"我們是根據實際需要來施肥的。"他表示,德國的施肥條例已經更加嚴格了,而本次法庭裁決依據的卻是很早以前的事情。克魯斯肯說,新的施肥條例已經給農場帶來了"極大的壓力"。

而對德國各地的自來水廠來說,它們本來更期望歐盟法庭能夠就德國的新施肥條例作出明確地表態。德國地方企業聯合會副主席卡斯滕‧施皮希特(Karsten Specht)對德新社表示,如果歐盟認為德國的施肥條例還不夠嚴厲,那柏林政府就必須做出修正,"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有效地保護我們的飲用水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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