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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逮捕令違反德國基本法

德國之聲中文廣播2005年7月18日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本周一裁定,歐盟逮捕令違反德國基本法,這一判決在德國首都柏林和歐洲中心布魯塞爾掀起了軒然大波。提出訴訟的是一名敘利亞裔的德國男子,因涉嫌恐怖活動被西班牙政府要求德國當局引渡。目前德國司法當局已經釋放此人。

歐盟版的矛與盾圖片來源: dpa

德國聯邦議院於一年前通過了歐盟逮捕令法案。本周一,德國憲法法院卻裁定這一法案違反德國基本法。裁決的理由是:德國聯邦議院通過的法案傷害了不將任何德國公民引渡其他國家的公民基本權利。只要德國聯邦議院不通過新的法案,任何德國人不能被引渡其他國家。

聯邦憲法法院認為,聯邦議院在批准歐盟部長理事會通過的框架決議時沒有足夠考慮到單個公民的基本權利。根據歐盟的法律規定,一個將被引渡的德國公民甚至沒有上訴的機會。而根據德國基本法,每一位公民在受到國家不公正待遇的時候都有權利要求法律保護。

在憲法法院作出總共66頁的判決之後,聯邦議院通過的法案立即失效。這一判決同時也向政治中心柏林發出訊號:如果今年有可能被重新選舉的聯邦議院重新審議這部法案,應該尊重聯邦憲法法院的決定。

同時,聯邦憲法法院並不認為應該絕對禁止將德國公民移交他國司法機構處理。在一個不斷融合的歐洲,在恐怖主義威脅到處存在的背景下,歐盟國家的司法機構應該加強合作。但是聯邦憲法法院認為,這一合作必須在尊重公民基本權利的前提下進行。法院主審法官哈塞莫表示:「可靠的法治是自由的基本前提。這也就意味著,每個人都有權決定自己的生活以及對這一權利的保障。」

憲法法院強調,新的歐盟逮捕令法案必須規定不將在德國境內犯罪的嫌疑人移交外國司法當局。哈塞莫表示:「對被引渡人來說,他將面臨被移交其他國家的司法制度中的命運。這一司法制度可能通過歐洲融合與德國的體制相近,但是從技術上看,被控人在訴訟程序中法律地位變差,這不僅表現在語言以及文化背景上,同時還表現在不同的訴訟程序和辯護上。」

不過在境外犯罪的德國公民的法律權利是不同的。即使作案人在犯罪後潛逃德國躲避,都隨時存在被引渡的危險。特別是參加恐怖活動、從事國際毒品和人口交易的德國公民,他們經常在外國犯罪,那麼他們也將同樣受到外國司法機關的追究。

此外,憲法法院還提醒聯邦議院再度審議新的法案是應該注意,如果作案嫌疑人將被引渡到歐盟內部其他國家,那麼,德國司法機關應該詳細審核嫌疑人的基本權利在被引渡後是否得到保障。在舊的法案中,這一點被議會議員所忽視。德國綠黨議員施托貝勒表示:「這對德國聯邦議院,聯邦參議院以及聯邦政府來說無疑是一記耳光。法案當時在聯邦議院獲得了全票通過。雖然很多議員當時對法案持有顧慮,但是我們當時都認為,這一歐盟的框架決定應該得到貫徹。現在我們明確地知道,在顧及歐盟的同時,不能忽視德國基本法中有關法制國家的原則。」

在憲法法院提出訴訟的是敘利亞裔的德國商人達爾卡詹利。他被看成是基地組織的支持者,因此,西班牙司法當局要求將其引渡。在判決公佈後,他將不用擔心受到西班牙國家的刑事追究。此人目前已經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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