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終審維持對劉暉原判
2013年8月16日 (德國之聲)本周五(8月16日),北京懷柔區法院二審駁回了劉暉的上訴,維持原判。今年6月的一審中,劉暉因詐騙罪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
德美外交官被拒之門外
自2010年被軟禁在北京家中的劉霞因身體原因沒能到庭旁聽。一位歐盟外交官向媒體表示,在去往法院的途中,劉霞心臟不適折返家中。
這位代表歐盟的外交官在一份聲明中對法院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表示遺憾。另外,他還表達了擔憂,擔心當局對劉暉的判決與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劉曉波有關,「可能是出於政治動機做出的判決」。這位外交官再次向中國當局呼籲釋放劉曉波,解除對劉霞的軟禁。包括德國、歐洲其他國家的外交官和美國的代表均不被允許出席旁聽。
宣判當天法庭實行了嚴密的保安措施。在法院門前聚集了一些支持者。其中有人表示,當局對劉曉波一家施加壓力是為了讓他們流亡國外。
法院駁回劉暉的上訴後,其律師之一莫少平告訴法新社記者「我們仍然認為維持原判的決定是不公平的。」 劉暉的哥哥劉彤(音)被獲准旁聽宣判過程,他說,審判結果「非常非常令人失望。」他說,劉暉的情況讓劉霞不佳的身體狀況進一步惡化:「這件事情給她帶來了巨大的心理壓力,對她影響很大。」
連坐處分?
有外交官員說,自從2010年劉曉波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之後,為了不讓其家人公開發表意見或是與人權人士、律師或者是記者進行接觸,當局對劉曉波的親屬進行打壓。
一位外交官表示:「當局允許劉霞到庭旁聽就是讓她看到,自己的家人可能會面臨何種命運。」 德國聯邦政府人權事務專員勒寧(Markus Löning)把對劉暉的指控稱作是「連坐行為」,並向當局發出立即釋放劉暉的呼籲。被判徒刑的劉暉與劉曉波的刑期一樣。2009年,因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劉曉波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曾是深圳一家公司代理人的劉暉,與北京一家房地產公司的交易過程中出現糾紛,他和業務夥伴被指控侵吞了300萬元人民幣。在上訴書中劉暉表示,涉嫌商業詐騙一案的證據不足、事實不清。控方完全依賴一位商人的虛假證詞。沒有其他任何訊息支持這些證據。「事實上,此案是一起民事糾紛」。
去年3月劉暉曾因這起涉嫌欺詐案而被捕,9月份,因「證據不足」被撤回起訴。今年1月劉暉再次被捕。根據外交官的分析,去年年末,胡佳等異議人士突破看守監控進入劉霞住所,當面向其表達慰問的舉動惹惱了當局。這一事件才是重判劉暉的真正原因。
來源:德新社/美聯社 編譯:文木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