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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決:卡普蘭不能遣送回土耳其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3年8月28日

現居德國的伊斯蘭極端組織「哈裡發國家」的領導人卡普蘭再次成為德國輿論關注的熱點,雖然他已不再具有政治避難者的身份,卻不能被遣送回原籍土耳其。科隆法院27日作出判決,驅逐卡普蘭將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6款。此前,卡普蘭已經在德國因教唆謀殺入獄4年。法官的解釋是,如果卡普蘭被遣送回土耳其,將面臨一場「有悖於法制國家原則」的訴訟。

卡普蘭不能在德國政治避難,也不能遣送回國圖片來源: AP

科隆行政法院對卡普蘭一案的最新裁決在德國引起了強烈反響。人們的不滿是可以理解的:卡普蘭是一個規模不大卻具有暴力傾向的伊斯蘭原教旨主義團體的頭目,在幾年前就因教唆謀殺而被判刑。他多年來公開宣揚反民主和反猶太人的思想,因此他喪失了繼續享受政治避難的權利。儘管如此,他還是不能被遣送回國,因為據稱在故鄉土耳其,他將面臨一場訴訟,而從法制國家的角度來看,這一訴訟是不公正的。

對卡普蘭一案來說,這已不是第一次判決,也不會是最後一次。顯然,這已經成了讓德國司法界為難的一個問題。許多德國人對此也難以理解,為什麼那些在本國受專制迫害威脅的人,即使在德國作出嚴重違法的事,卻不能被遣送回國。這會鼓勵那些來自專制國家的極端分子,鑽德國法律的空子。他們不必擔心受到嚴懲,而那些來自民主國家的違法分子則一律被驅逐出境。


保護外國受威脅公民的歷史根源

對改革外國人法的必要性,可以進行討論。但德國的法律之所以如此,是有其歷史原因的。在經歷了納粹時代後,德國政界對一點達成一致:即對於不遵重法制國家原則的政府,德國有義務向那些受威脅的公民提供必要的保護。因為在1933年到1945年納粹統治時期,大批德國人流亡國外,從而躲過了希特勒政權的迫害。在戰後的德國,保護受迫害的外國人,成為普遍的共識。雖然政府通過修改避難法增加了限制,但這一原則至今依然有效,而且成為德國法制國家的一大特色。儘管相關法律會被人利用,卻向確實需要保護的人提供了幫助。


推動其它國家的民主化符合德國的利益

卡普蘭的祖國土耳其近來在民主化進程上,取得了令人矚目的進步。但按照西方標準來看,土耳其還不是一個法制國家。儘管禁止驅逐卡普蘭的禁令給人的第一感覺是不合情理的,但按照現行法律,法官的理由是站得住腳的。卡普蘭在土耳其可能因領導反政府的暴力團體而受到指控。而科隆行政法院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判決的公正得不到保障。當然,如果本案上訴到德國更高一級法院,法官也可能作出不同的判決。

卡普蘭一案再次證明,積極推動其它國家的法制化和民主化進程,是符合德國自身利益的。試想如果土耳其的司法制度能完善到一定程度,達到該國政府期待的目標,象卡普蘭這樣的案件就不會成為難題,德國政府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將卡普蘭交給土耳其司法當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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