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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傳媒人在深圳被控非法經營罪

陳家俊2015年11月6日

香港兩名傳媒人在港出版兩份論政雜誌,被中國內地控以「非法經營罪」,在深圳被羈押一年半後,案件周四在深圳審理,擇日宣判。辯方律師指案件關乎言論自由,擔心在內地採訪的海外媒體記者不安。

China Stadt Skyline von Shenzhen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德國之聲中文網)62歲的王健民曾經為《亞洲周刊》資深特派員,後出版《新維月刊》和《臉譜》兩本時政月刊,40歲的咼中校擔任編輯。去年5月,兩人分別在深圳被捕控以「非法經營罪」,指他們透過編輯出版發行兩本刊物,沒有在內地登記而接受訂閱,獲利6萬多元人民幣,被控為主犯。王的妻子及與另一人則被控為從犯。

他們周四(5日)在深圳南山區法院出庭,均承認控罪。 《南華早報》報導,王在庭上稱審訊公平,感謝黨和政府的教育,咼則稱出版未經證實的新聞,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不過,他們的律師辯稱,兩本雜誌是在香港合法出版,一國兩制下應受到香港法律保護,案件事關言論自由,或會令內地採訪的海外記者,面臨同樣的風險。

據香港《明報》指出,兩本雜誌報導以中國時政為主,不時揭中南海的內幕,可能因此得罪當局。香港《蘋果日報》稱,出版眾多中共負面書作的香港晨鐘書局老闆姚文田,去年在深圳被捕控以「走私化工原料罪」,被判入獄10年,質疑此案相類,顯示中共已不能容忍香港新聞出版自由,直接出手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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