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救歐元,拋棄原則
2012年2月28日購買債券,別無選擇
2010年5月10日,前歐洲央行行長特裡歇(Jean-Claude Trichet)宣佈,歐洲央行將購買國家和私人債券。這一所謂的"市場安全計劃"有兩點違背了歐洲央行的章程以及現行歐盟條約。首先,歐洲央行禁止直接為某個國家融資;另外,央行不得接受某一政府的指令。
但特裡歇卻振振有詞地反駁說,歐洲央行並沒有直接購買國家債券,而是在證券交易所從私人投資商手中買入,因此不是為某國融資。此外,歐洲央行並沒有受到政府的壓力。
漢堡世界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弗珀爾(Henning Vöpel)認為,即便歐洲央行的行為同其章程和規定並非完全吻合,但卻是勢在必行,別無選擇:"眾所周知,在這麼短時間內,政界沒有行動能力。在這種情況下,歐洲央行不得不動用貨幣政策手段進行干預。"
並非短期,中長期看,歐洲央行也扮演了一種替政治"填空"的角色。烏泊塔爾大學的維爾芬斯(Paul Welfens)教授說:"因為峰會上,各國元首和政府首腦並沒有拿出明智的方案,戰勝危機。"
這樣,歐洲央行成了歐元區國家銀行的替身。有些人甚至說,它已經變成了歐洲的"壞賬銀行"。從2010年5月至2011年7月間,歐洲央行通過各種方式購進的希臘、葡萄牙以及愛爾蘭的債券高達700億歐元以上。
形勢還越變越遭,因為義大利和西班牙國債利息不斷攀升,歐洲央行於2011年8月不得不親自行動,購買歐元區第3和第4大國民經濟體的債券。
歐洲央行購買成員國國家債券的行徑,招來多方的批評。出於抗議,前德國聯邦銀行行長韋伯(Axel Weber)以及歐洲央行首席經濟師施塔克(Jürgen Stark)先後辭職。但對其他許多人來說,歐洲央行做的還很不夠。越來越多的政客和經濟學家要求歐洲央行,打出貨幣政策的重拳。換言之,歐洲央行應該聲明,必要時可以無限購買成員國的債券。
德拉吉以低息貸款出重拳
2011年12月21日,新任歐洲央行行長德拉吉(Mario Draghi)果真開始出重拳。那時,歐債危機從邊緣國家向核心國家蔓延,一場新的銀行危機正在形成。但德拉吉沒有購買債券,而是選擇了向銀行貸款。利息為1%,借貸期為3年,只要有足夠的抵押,歐洲境內所有銀行可以從歐洲央行拿到任意多的貸款。超過500家銀行一次借貸大約5000億歐元。
歐洲央行一舉多得,一來,銀行們重新獲得了給企業貸款的能力,就此沖破了"貸款泥沼";其二,銀行只須向歐洲央行交付1%的利息,銀行的平衡賬目表有了積極的變化;其三,尤其對舉債過多的義大利和西班牙而言,吸收歐洲央行的貸款可以降低支付利息的消耗。順便一提,歐洲央行還可以借此放棄頗有爭議的購買債券行為。
對弗珀爾而言,歐洲央行貸款有一美中不足的缺陷:"可以把這樣的行動看成是為融資或購買國家債券打開的後門,因為銀行繼續可將不值錢的債券作為借貸抵押。"
雖然以上顧慮的確存在,但歐洲央行決定周三繼續放貸行動。人們估計,此次銀行借貸的範圍將類似去年12月。維爾芬斯認為,市場上會產生效果,利率水準會由此降低。
作者:張丹紅 編譯:李魚
責編: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