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端傳媒》發表文章《央視記者英國鬧場,折射中國外交"亮劍"困局》,作者王戴勃引述曾在《環球日報》英文版擔任編輯、知曉中國官媒運行機制的帕爾默(James Palmer)在《外交政策》上發表的文章指出,孔琳琳這種乖張舉動,倘若換在其他電視台,恐怕早就會讓她丟掉工作;而駐華外國記者如果敢大鬧中方記者會,肯定會被吊銷記者證並驅逐出境。他質疑稱,孔琳琳的行為可能不是愛國熱情的一時爆發,而是一場刻意安排的表演,旨在撈取政治資本,為自己的晉升鋪路,其原因就在於中國的對外宣傳其實不是針對外國人的,而是演給國內領導看的。
文章說,中國記者和中國政府的行為顯示出身份上的大錯亂。美國政府最近剛剛將新華社和CGTN列為"外國代理人"。在這個節點上,孔琳琳的行為將進一步強化西方對"中國記者"並非記者、而是中國政府代理人的印象。雖然"黨媒姓黨,新聞是黨的喉舌"這一點,在中國本來也是不爭的事實,但這種衝突無疑會使中國外宣機構和新聞機構在國外的可信度進一步受到打擊,中國駐外記者以後取得海外的採訪資格可能將更加困難。
中國企業家的恐慌
《紐約時報》發表文章《馬雲要退休,中國的經濟失去動力了嗎》,作者黃亞生說,推動阿里巴巴達到其目前5000億美元市值的三股力量中的兩股--全球化和市場化--正在消失。第三股力量--技術--也陷入了中美貿易戰的泥潭中,其在中國的前景難以預料。
文章說,由於擔心影子銀行的不穩定性,中國政府也在加強對獨立融資渠道的控制。例如,政府已經收緊了對某些移動支付形式的監管,阿里巴巴的支付寶也屬於這些支付形式。這些金融控制措施在未來可能會增加。在日益嚴格的金融和監管壓力下,中國的私營部門如今可以說正面臨自1990年代初以來最具挑戰性的環境。中國政府甚至似乎在公開對私營部門表示敵意,在中國企業家中引起了廣泛的驚愕--甚至一定程度的恐慌。
范冰冰受罰,台灣藝人感覺如何?
台灣《風傳媒》發表文章《中共的"民族主義魔獸",范冰冰之後會吞噬誰》,作者陳昭南說,范冰冰的道歉信說得十足樣板,生活在黨的槍口下,本也不奇怪,無非又是一切為黨為國的八股文章,所謂"有錢判生、無錢判死",至少這封信表示,個人資產高達百億人民幣以上的"范爺",已經可以用錢買回一條命了。只是看在台灣演藝人員眼裡,是不是會不自覺地多打幾個寒顫?尤其是那些正在或準備在中國撈金撈銀的台灣藝人們,心理能不湧現冰涼之氣嗎?
范冰冰被重罰8億多圖片來源: Reuters/E. Gaillard 文章說,中國民族主義者的胃口則一定會開始進行肅殺型的獵巫行動,馬雲很識時務的提早自動退休,對應的就是"鏟除民營、全面國有化"的先期警示訊號;范冰冰的44億台幣稅款重罰案例,也顯示著"義和團"已開進影視演藝界,意欲進行大清洗的高壓現實;下一步,民族主義教眾們將會看上哪一片"歡樂場域"照樣來一次無預警公審,應是可以屏息以待的。
從沒有希望的地方尋找希望
出自中國大陸的非官方雜誌,一度都被叫做地下刊物、民刊。現存最久還在出版的民刊,應該就是最著名的那一本:北島和芒克他們開創的《今天》。台灣《上報》發表文章《一本"地下"了四十年的雜誌》,作者廖偉棠說, 《今天》之所以在文革後文學中卓然獨立,是因為它從來不屑於做舔痂自憐的什麼傷痕文學。《今天》的詩當年並非"朦朧詩"這一偷懶的概念所能囊括之詩,而是不追求統一風格的流派感。
作者說,"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或者我更喜歡的一句,本雅明說的'只有為了那些沒有希望的事情,我們才獲得希望。'《今天》如此,中國被耽誤的一代、無數代的出路也如此,只要還有一個不輕言放棄的人,這個民族和它的語言藝術還有重生復甦的可能。"
明星一個小時可以輕鬆賺上你一輩子的積蓄。但是他們也像你這樣乖乖交稅嗎?范冰冰人間蒸發數月後,終於表態接受中國官方對其偷稅漏稅的調查結果。但其實在演藝圈,逃稅絕對不是范冰冰一個人的問題,但大家的命運卻各不相同。
圖片來源: Reuters/E. Gaillard「范冰冰去哪兒了」這個問題如今終於有了一種答案。雖然仍未正式露面,但中國官方已經對這位自稱「不遺餘力」沖鋒愛國的女明星指出了一條「交錢從寬,抗拒從嚴」的路。中國稅務機關對她處以高達8億多人民幣罰款,並公告一系列逃稅「罪狀」。對這位天價女星來說,也許不幸中仍有「大幸」,至少她還有機會逃過刑責。
圖片來源: AP……應該是現在范冰冰事件背後新呈現出的關注點。同樣是逃稅漏稅,兩個時代,兩位女明星的待遇大不相同。2002年中國國稅機關查出,自1996年起,劉曉慶以及其公司即以虛報收入與支出的方式逃漏稅,總共逃稅一千四百萬人民幣。6月19日,劉曉慶在北京被拘捕到案,其後關押至秦城監獄下屬第一看守所。劉曉慶一夕變白頭。熬過了大約1年的牢獄之苦後,在姜文的幫助下獲保釋出獄。「姜文傾其所有保曉慶」的故事也成為民間流傳的佳話。與范冰冰遇難時,沉默不語的未婚夫李晨形成鮮明對比。
圖片來源: Shanghai Film Studios90年代中國大陸的流行樂壇天後。與劉曉慶一樣,是當時中國家喻戶曉的演藝界明星。同樣因為偷稅被國家機關處理。1998年9月底,新華社援引中國稅務機關的調查結果報導稱,毛阿敏自1994年1月至1996年3月期間,與8個演出承辦單位扣繳義務人共同偷稅事實成立,依據《稅收徵管法》第四十條規定,稅務機關擬對毛阿敏處以所偷稅款3倍的罰款,共計81.33萬元。中國稅務出版社還曾為此推出披露毛阿敏偷稅案的書,名為《失落的天使——毛阿敏稅案實錄》。不過這都是老皇歷了,網傳她現任丈夫解直錕是中植集團董事局主席,2014年胡潤富豪榜上擁有120億身家。在眾多老牌明星重返中國娛樂圈分羹的今天,毛阿敏仍然非常低調,很少拋頭露面。
圖片來源: Imago/Xinhua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學習過西方美術史,經濟學雙主修學士學位的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也沒能躲過逃稅的誘惑。1996年,林志玲被指逃漏92至94年個人綜合所得稅(簡稱:綜所稅),遭台灣稅局要求補稅及罰款819萬元新台幣(約人民幣180萬),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後判決林志玲需繳684萬新台幣(約人民幣150萬)的稅款,林志玲當天因身在外地沒有出庭。
圖片來源: Imago/Pacific Press/Zhong Fubao憑借一首「心太軟」紅遍中國大江南北的任賢齊在逃稅上可不會心軟。2008年,台灣稅務部門指責他未將《笑傲江湖》64萬元的片酬納入所得保稅,而且還漏報公司業務報酬136萬元。法院認定後補稅52萬元,罰款29萬元。有報導指「小齊」認為片酬並非個人所得,必須扣除成本花費,更透過經理人表示所有帳目已交由會計師處理,小齊並非刻意漏稅,後提出上訴。
圖片來源: Imago/VCG因涉嫌逃稅,這位唱功渾厚,形象多變,如今微胖的台灣流行樂壇大姐大被媒體冠上了「欠稅天後」的稱號。2005年初,台灣地區稅務部門曾點名要求張惠妹為高達3000萬台幣收入補交稅款。而據稱這個數字,創下了台灣藝人單次補稅金額最高紀錄。當年在豐華唱片公司,張惠妹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其演唱會的巨額所得以「執行業務所得」類申報,但台灣地區稅務部門卻認定這筆收入應屬「薪資所得」。依照台灣的計稅方法,若以「執行業務所得」申報,應先扣除60%左右的業務成本,剩下的40%才列為課稅所得,而「薪資所得」則只扣除新台幣7.5萬台幣的特別扣除額,其餘全部需要納稅。由於兩者計稅結果相差懸殊,台灣地區稅務部門認為張惠妹應補繳1200萬台幣。但同時台灣財政部專員強調張惠妹不存在偷逃行為,只是在申報所得稅時,對『執業所得稅』和『薪資所得』產生誤解。
圖片來源: Imago/imaginechina台灣稅務機關近年就藝人申報稅項作出多個調查,不少藝人被查稅後都輸了官司,只有大小S打逃稅官司勝訴,成為當時那幾年難得的例子,不過她們很可能還要補稅。因為台灣國稅局2009年又以個人稅金重新計算為由,發現兩人幾年來賺逾億元新台幣(約人民幣2000千萬元),故要求這兩人補稅近千萬元新台幣(約人民幣20萬元)。另外小S徐熙娣也曾被單獨要求補稅,據稱她為了節稅成立工作室,遭台灣國稅局認定須按照較高稅率交稅,要求她要補繳將近6年的稅金差額,小S提起行政訴訟勝訴,免補繳近185萬元台幣的稅金。
圖片來源: Imago/Zumapress [摘編自其它媒體,不代表德國之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