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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功權網路亮相,微博、照片皆遭刪除

2014年2月4日

中國企業家王功權獲取保候審後,近日在微博上承認為了家人,選擇「認罪回家」,並同時上傳兩張近照;他的友人、地產商潘石屹也上傳一張兩人日前相聚照片;不久王功權的微博被禁,照片也遭刪除。

Wang Gongquan Geschäftsmann China Archiv 2011
王功權(資料圖)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ANN/China Daily

(德國之聲中文網)因支持"新公民運動"遭中國當局逮捕的中國企業家王功權,於1月22日獲得取保候審後,近日在新浪微博上首次亮相,他通過新註册的微博帳號"益西雍仲"分別於1月29日和30日,發出兩條博文並上傳照片;在第一條博文中他表示"132天後,我回到家裡,太太說我瘦了,有些憔悴;這條毛巾,我是在太太把它送進去的第二天下午才簽收到的。看著這毛巾上的圖案,我當時感慨萬端,熱淚難禁。就在接下來的那堂審訊時,我決定放棄被羈押後連續近60天的抗爭和博弈,選擇認罪回家";第二條博文是王功權到被關押的北京第三看守所門前拍照"留念"的內容;兩張照片顯示王功權經過數月的關押後,變瘦且憔悴。在發出第二條微博後,他的帳號遭封禁。

2月3日凌晨時分,王功權的友人、中國知名地產商潘石屹在自己的微博,上傳與王功權在1月28日中午聚會的照片,包括知名文化人王小山、企業家任志強等人在內的1700多人轉發了該照片,但該照片也很快遭到刪除。目前這些內容在沒有刪除殆盡的其他網友微博中零星存活; "自由微博"也保存了這些照片和內容。

現年52歲的王功權是中國知名的風險投資人,早在上世紀90年代,與現今馳名地產界的多位企業家一起創辦萬通集團,為當時的"萬通六君子"之一,潘石屹也為其中的一員。近年王功權成為"新公民運動"的推動者,對該運動的發起人之一、法學學者許志永的教育平權、要求官員財產公示等活動予以支持。2013年9月13日,王功權被北京警方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拘留;當年10月21日王功權被正式批捕;1月22日,就在許志永等新公民案密集開庭之前,北京第一中院發布消息稱:王功權承認與許志永一 起策劃、煽動了"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他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深刻反省"。北京市第一中院依法對王功權變更強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審。

許志永日前被判刑4年圖片來源: Reuters

"施加多重壓力,當局迫使王功權'認罪'"

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向德國之聲透露,王功權所謂的"認罪"除了他在微博上透露的"為了家人";其在看守所還受到當局施加的重重壓力,包括強迫他更換欲為他進行無罪辯護的律師陳有西;日夜不間斷的提審;當局再使用慣例作法,對王功權企業查帳,未能查出可以"治罪"的證據後,又以其合作夥伴和朋友相威脅;最嚴重的一次,看守所以所內設備故障為名,阻止他與律師在很長時間內不能見面。

2013年12月5日,中國知名律師陳有西在其新浪微博帳號上發文:"到11月29日,王功權已被提訊92次。律師會見6次。公安機關通知王妻12月3日到局,告知'王功權自願解除對原律師的辯護委託',有簽字。我們無法核實解除是否王本人意願。去電預約會見以便當面確認,看守所不允許並告無解除函。"

王功權取保候審後,正是許志永等一系列新公民運動案庭審之前,為此網路上曾對他頗有爭議;北京維權律師江天勇向德國之聲表示,王功權與許志永等新公民運動的參與者,所做的事情都是公共活動內容,承認公開的事實被當局說成"交代犯罪事實",會讓外界誤以為王功權出賣了許志永,這是當局的一種分化策略:"他沒有把別人供出來,或是認罪;談不上供述,那些事情都是公開的,而且人在自由的情況的表達才是正常的,在非自由狀態下,這種認罪是真認罪嗎?官方這種分化瓦解的意圖是非常明顯的,一方面是不讓其他的(新公民運動)的被告人正常辯護,一方面在未審之前釋放這種訊息,既有悖道德,又有違司法原則"

北京傳知行機構研究員楊子立微博發文質詢:"一個都已經認罪服軟的人還有那麼可怕嗎?"對此江天勇認為當局封鎖王功權的微博恰恰表明,他們不希望王功權把真相帶到公眾面前。

高瑜:王功權的確推動了新公民運動的發展圖片來源: Reuters

俞正聲親自督戰王功權案?

去年年末,在一次企業家活動中,聯想集團董事長柳傳志表示"在商言商"、"我不贊成商人去做商人以外的事情"、" 公知不應該綁架企業家"等言論。"萬通六君子"之一的馮侖亦附和這些看法;公眾將與之王功權被捕事件相聯繫,認為目前中國的企業家"悶聲發大財"是普遍狀態,很少有人敢觸及公共及政治議題。

1月7日,北京資深媒體人高瑜發表推文:"在一次企業家會議前,任志強被俞正聲找去,他講了三句話,一是你們再也不要支持王功權了第二是王功權是什麼性質的問題呢?是拿錢支持反黨集團;第三句是'無論王功權的企業本身有沒有毛病,這次我們都要把他搞下來'";高瑜向德國之聲證實,是任志強在年末的一次60人企業家會議上轉述的俞正聲傳達內容。

高瑜認為,王功權成為中國大陸企業家中的另類,為了他的公民社會理想付出了代價。王功權的標誌性意義在於:"作為一個企業家,單槍匹馬能出來支持許志永的新公民運動,沒有他的支持,許志永在幾年前的稅案中就被會投進監獄,王功權是新公民運動中一位極重要的人物,他沒有出賣朋友,在企業界他做的事情是無人能及的,而且的確推動了新公民運動的發展,新公民運動是非暴力的、良性的,但專政集團非常害怕,當然他們更怕企業家拿資金來支持。"

作者:吳雨

責編: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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