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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算術:犧牲少數保護多數?

德國之聲中文廣播2005年11月8日

如果一駕客機被恐怖分子當作自殺式襲擊武器來劫持,國家可以下令擊落它,從而故意犧牲機上無辜者的生命以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嗎?「911」恐怖襲擊後,這已不再是虛擬的道德兩難問題。周三(11月9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將為這樣一道生命算術提供答案。

恐怖分子在機上,打下它來?圖片來源: dpa

「911」恐怖襲擊後不久,德國法蘭克福發生過一次一駕小飛機誤闖入市區上空,在摩天大樓間盤旋的恐慌事件。這兩件性質和後果大不相同的事件促使德國政府於2003年1月提出了一項空中安全法律。根據這項法律,在恐怖分子劫機以襲擊地面目標的情況下,聯邦國防軍允許擊落客機,以防止地面上比機上乘客更多的人遇害。為此,聯邦軍專門在下萊茵地區的卡爾加爾(Kalkar)設立了一個「國家安全基地與指揮中心」,那裡有一批空軍殲擊機隨時都處於待命狀態。一旦發現德國領空內有飛機被劫持或者有被北約定義為危險級的飛機擅自闖入,這批殲擊機就會起飛擔負攔截、迫降和必要時擊落目標的任務。下達擊落命令的權限在國防部長手中。

該法律在聯邦議會通過後,有一位機長和五位律師向設在卡爾斯魯厄的聯邦憲法法院提出了違憲申訴,理由是該法律使得聯邦國防部長掌握了普通旅客的生殺大權。

今年1月11日,德國總統雖然在這一法律上簽了字,但是同時提議在憲法上對這項法律進行審核。總統認為,這項法律的實質就是允許用少數人的命來換多數人的命,而且聯邦軍是否能用於內政安全也是在基本法上有爭議的。

提出憲法起訴的機長和律師們認為,這一法律意味著,在乘客登上飛機這一刻,他們的生命就被貶低為「國家行為的對象」,他們的生命價值和生存權利就成為了國防部長的一道算術題:如果國防部長認為,被劫持的乘客反正也要犧牲並因此與受到威脅的人群相比沒有了價值或者價值更低,他就會下令擊落客機,蓄意殺害機上乘客。但是,以保護人的基本生存權利與尊嚴的憲法是不允許拿生命做這樣的權衡的。

其實,聯邦政府內也對該法律有著矛盾的解讀。根據上周出版的德國「明鏡周刊」的一則報導,再過幾天就要卸任的內政部長席利在評論本周三(11月9日)的憲法法院的審理程序時指出,該法律提出了嚴格的擊落飛機的條件,因此實際上等於排除了國防部長下達這樣命令的可能性。但是內政部的一位新聞發言人卻說,席利的這一番話並不意味著他改變了對這項法律的態度。這位發言人說,席利今年1月份曾表示,在極特殊的情況下可以出現將客機擊落的可能,而席利在任何時候都沒有改變他對這項法律的看法。

另外,借此之機,聯邦憲法法院還必須要回答聯邦軍是否在緊急狀態下允許執行內政安全任務的問題。社民黨和綠黨一直反對擴大聯邦軍的任務範圍,而即將與社民黨組成大聯合政府的聯盟黨則主張聯邦軍可用來執行內政安全任務,並且希望相應地修改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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