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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英終審被判死刑

2012年1月21日

近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英集資詐騙一案"進行二審宣判,終審駁回吳英上訴,維持對她的死刑判決。圍繞吳英案,中國金融壟斷和民間信貸合法性的討論再次展開。

民間信貸何時合法化?圖片來源: AP

1月18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英集資詐騙一案"進行二審宣判,終審駁回吳英上訴,維持對她的死刑判決。吳英當庭灑淚。前年她曾於獄中撰寫一份長達30多頁、數萬言內容的《上訴材料》和控告信,在這些材料中,吳英詳述其被拘後的所有經歷,對當地公、檢、法等部門的一些做法,提出了自己的質疑,並首次袒露了面對死刑判決的內心感受。吳英表示:"我即使真的想騙,要是背著這麼多沉重的房子,比蝸牛爬還慢。我借錢只是想經營企業,做自己的事業,做自己想做的事。雖然我有錯,錯不至於犯法,更不至於死罪。"

八零後的吳英為浙江義烏的一位企業家,早年以經營實業賺得第一桶金,隨後為擴張企業規模開始進行民間融資,據中國檢方起訴資料稱,她於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間,向社會公眾集資人民幣7.7億元。

吳英終審再獲死刑,其父吳永正在新浪微博註册帳號,期待網友對其聲援。圍繞該案,很多學者對中國當局判處吳英死刑提出質疑。也對中國金融體制不合理、國家對金融的壟斷及民間信貸的合法性展開討論。有網友對此評論:"以死刑維持金融壟斷權力,注定要失敗。既阻擋不了金融壟斷制度的滅亡,也阻擋不了死刑制度的滅亡。"

吳英借貸損害了中國壟斷金融集團利益

中國企業家吳曉波1月20日發表博文,《民間金融業淪陷小史:紀念即將死去的吳英》,指吳英被判死刑是在現有金融體系結構不合理的背景下發生之制度性悲劇。

資深媒體人石述思通過親自參加浙江調研經驗中指出,如果吳英要殺,溫州一半人有罪,要人頭落地,因為這種民間借貸在溫州等地區極其普遍,極大促進當地民營經濟發展。

財經媒體人羅振宇從資本運作角度肯定吳英為代表的地下金融之合理性,認為不應強力人為阻斷資本游戲,如果因此導致資金斷裂,產生的社會問題和對社會的傷害更大,而縱觀資本運行,官方資本市場和民間資本市場都是在做這種資金的乾坤挪移。

而在中國網路社區"天涯"上,有網友發帖直接指出吳英之所以要借貸,是因為民營企業無法獲得國有銀行有效的支持,只好求助於民間高息貸款。但是吳英等企業主的自救行為,卻損害了中國壟斷金融寡頭既國有銀行的利益。為了保證金融壟斷,判處吳英死刑成為中國當局的選擇。

"金融改革的一個方向就是發展民間借貸"

德國之聲就此也採訪了中國知名的經濟學家茅於軾,他表示,雖然對吳英整個案件的始未沒有全面關注,但對判決吳英死刑表示反對:"不管怎樣,判死刑是有些過分了。"

茅於軾也表示,中國傳統的節日春節過後,他所在的"天則經濟研究所"將就此召開一個研討會,因為"吳英死刑"把中國目前金融體制中最根本的問題凸顯至社會公共空間,也再一次讓公眾聚焦看似和他們遙遠,實則和公眾利益有密切關係的中國金融壟斷:"民間借貸應該發展,因為中國現在的金融業非常糟糕,非常沒有效率,而且是壟斷的,很不對頭,需要改革,改革的一個方向就是發展民間借貸。
  

作者:吳雨

責編:謝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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