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申請庇護像在賭博 - 在歐洲會沒有統一的庇護法

2011年12月15日

想要在歐盟尋求庇護,就好像是參與賭博一樣:因為每一個歐盟國家給尋求庇護者的機會、庇護程序和生活條件都不一樣。儘管努力過,但是要達成一個共同的歐洲庇護程序還是一個遙遠的目標。

示威民眾抗議遣返政策,氣球上寫著「沒有人是不合法的」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 / dpa

歐洲的庇護天堂是法國。據歐盟統計局的數據,法國在2010年接納了最大部分的尋求庇護者。除了法國,德國、瑞典、比利時和英國也都位於接受尋求庇護者排行榜的前列。有三分之二的難民2010年在這五個國家得到庇護。這些國家主要是富有的、同時也是"老字型大小"的歐盟成員國。

各國政策不一

牛津大學伍斯特學院(Worcester College)的科斯特洛(Cathryn Costello)說,但即使在上述國家也沒有一個統一的路線。在歐洲法律學院的年會上,他們匯報了他們對移民這個題目的研究。

"在歐洲某些國家,你完全沒有辦法被承認難民的身份。但是另一個好的方面是,比如瑞典多年來比起其他歐盟國家,承認越來越多的伊拉克難民並且接納它們。它承載一個不公平的負擔:因為它的上訴法院法官在處理庇護訴訟時改採取的立場是,把伊拉克人劃歸難民的決定,一般來說是正確的;但在德國,這樣的決定可能是錯誤的,於是在同一時間,德國可能決定將這些人遣返。

想要在歐洲尋求庇護的人,通常會去北方。但是大多數人都從歐盟的南部進入歐洲。根據在維也納的歐盟基本權局(FRA)的訊息,90%的非法越界到歐盟的人都是通過希臘的邊界。但是希臘,還有其他南歐國家既沒有能力也沒有法律制度,來處理移民的流入以及給於尋求庇護者權利。

都柏林程序

2011年初,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譴責了希臘和比利時在處理尋求庇護者時,給予不人道的待遇而且沒有給他們在法律上為自己辯護機會。阿富汗人M.S.S.想通過希臘前往比利時。在他被送回入境國也就是希臘後,他在非人道的條件下生活,最後流落街頭。舒勒(Flip Schüller)在阿姆斯特丹是職業律師,常替許多尋求庇護者辯護。他對M.S.S.的案子有所瞭解:

"每個人都在等待MSS的判決,特別在此案轉送新的法庭以後。MSS的判決不僅對全國的法院,同時也對庇護訴訟的實踐過程中有所幫助。在我的國家裡,沒有人會被遣送回希臘。而且我相信,大多數的國家也不會再將人遣送回希臘 - 至少不會根據都柏林程序。"

申請庇護者的原國籍

所謂都柏林程序主要是確保每一個庇護申請案只能在一個會員國內接受審查,以防止多重申情。此外,主要負責的國家就是尋求庇護者首先進入的國家。如果尋求庇護者繼續旅行,進入另一個國家尋求庇護,他的案子就必須由後來入境的國家轉交到首先入境的國際。蒂勒曼(Eiko Thielemann)代表倫敦經濟學院的立場認為,歐盟外部邊境控制的重責主要落在南歐國家,這點必須重新分配。

近十年來大家在布魯塞爾為建立一個共同的歐洲庇護制度而努力。歐盟國家不僅應當使用相同的庇護程序,而且彼此間也應該就必要的經費和尋求庇護者的人數公平的分配。大家分擔負擔和責任,是非常重要的。

根據2003年的歐盟指令,所有尋求庇護者在所有歐盟國家裡,在醫療、住房、接受教育和進入勞動力市場等方面應該享有相同的生活條件,以此禁止進入其他的國家或者重複申請庇護。2005年的另一項指令制定了一個對申請庇護者在面對政府機構和在法院訴訟的最低條件。它規定,難民有權要求得到口譯和個人的聽證,但是也有相關的責任,比如出席政府機關的聽證或問話,繳交文件。歐盟基本權局的專家說,這項指令實施起來非常不順。

接收和輸出申請庇護者的國家

非法移民人數多

據歐盟統計局的調查,在2010年有25萬人在27個歐盟國家獲得庇護。非法進入歐盟的移民數量,根據歐盟委員會在2009年的統計有50萬人。歐盟難民理事會(ECRE)的波萊(Kris Pollet)認為,這些人是歐盟庇護政策主要針對的人。他還指出,里斯本條約其中規定:

"是的,大家必須分擔責任和加強團結,來建立歐洲共同庇護政策。但必須明確的是,這項政策也必須對非歐盟國家是公平的。"

作者: Daphne Grathwohl 編譯:邱璧輝

責編:葉宣

跳轉至下一欄 DW熱門報導

DW熱門報導

跳轉至下一欄 更多DW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