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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同捐血禁令 法院說「有理」

文木/李魚 (德新社, 法新社, 歐洲法院)2015年5月2日

法國一名男同性戀因被捐血站拒之門外之後提出上訴,現在,歐洲法院針對這個受人關注的案件做出了決定。

Europäischer Gerichtshof Urteil Blutspende Homosexuelle Männer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P. Pleul

(德國之聲中文網)歐洲法院表示,男同性戀不被允許捐血的禁令並不違反歐盟法規。不過這種禁令使用時必須有其適當性。法官們強調,人們必須進行研究,是否除了禁令之外別無其他選項,比如人們是否可以對捐贈者實行有效的血液測試來代替禁令。

該案的起源是一位法國人提交了相關上訴。2009年,法國捐血站拒絕了他的捐血申請,因為他在表格上標明了自己同性戀的身份。這名男子因此向法國行政法院遞交了訴狀。最終,這件案子送交歐洲法院審理,該機構負有解釋歐盟法律的職責。

歐盟關於捐血的法律條款中明確規定,為了防止疾病經捐血傳染,尤其要防止能夠引起嚴重疾病比如愛滋病毒或者肝炎,因此應禁止"高危群體"捐血。

根據法國政府掌握的數據,2003年至2008年,該國男同性戀是感染愛滋病毒人數最多的群體。

德國也對男同性戀實施捐血禁令。歐盟相關法規使德國的輸血法得到落實更具法律基礎。德國的男女同性戀協會認為目前的法令具有歧視性。

根據羅伯特‧科赫研究所的調查,2013新感染上愛滋病毒的患者中約75%是男同性戀者。志願者在捐血之前會在資料表格中填寫個人訊息,除了男同性戀之外,性工作者以及經常更換性伴侶的人也不被允許捐血。

德國醫學協會在2013年就主張放鬆現有的捐血禁令。歐洲法院宣佈了這項決定後,放鬆或將得到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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