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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人士李必豐案件二審結束

2013年1月11日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波昂´
據民間維權組織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透露,四川異議人士李必豐被控合同詐騙罪的二審首日庭審與當地時間周五(1月11日)結束。該中心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稱,李必豐案二審由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射洪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據稱,在二審庭審過程中,李必豐發表了20餘條質證意見。公訴方無法舉出任何受害人,審判長則以時間緊迫為由多次要求李必豐縮短質證時間。
當天中午,法庭宣佈由於李必豐二審提出大量質證意見,合議庭將對此進行調查。當日庭審結束,擇日再審。
李必豐是流亡德國中國作家廖亦武好友。在其被捕之後,廖亦武曾聯合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赫塔‧穆勒以及中國藝術家艾未未等人發出公開信,要求釋放李必豐。廖亦武認為李必豐此番受難,是當局對廖亦武出走國外感到惱怒,並懷疑李必豐幫助逃亡,於是挾怨報復。去年11月19日,中共十八大期間,射洪法院一審判決李必豐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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