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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百的數據主權?

2012年1月27日

眾所周知,只要我們上網,就會留下一些訊息,其中有些涉及我們個人隱私。歐盟表示要加強隱私數據保護,但是我們的訊息留在網路上之後,還真正「屬於我們」嗎?

數據保護,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圖片來源: Fotolia/m.schuckart

大約4.9億歐洲人都對自己留在網路上的隱私數據感到擔憂,他們害怕這些數據遭到濫用,在自己不知情和未授權的情況下,被一個公司轉交給另一個公司。這一數據是歐洲統計署(Eurostat)近日公佈的。

而德國人的懷疑程度則超過整個歐洲的平均水準。55%的德國網路用戶認為,社交網路沒有就公開個人資料的後果對用戶進行足夠的說明。而全歐盟的這一比例只有46%。

隱私權是有的,只是很難得到保護

不過,這種懷疑態度絕對是有理有據的。許多網路營運商都在對用戶的個人訊息進行收集、儲存和評估,而事先並沒有主動徵得用戶的同意。其實,根據德國法律,他們是必須這麼做的,而且這一徵求同意的步驟還不能隱藏在用戶難以理清的繁雜的數據保護規則裡面,或者植入到初始化設置中。假如用戶察覺到個人訊息在未經自己同意的情況下被存儲或轉交,那麼他可以採取防禦措施。

如何自我防禦,這在德國的聯邦數據保護法中也有明確規定:網路用戶有權查詢、刪除自己的個人訊息,並有權決定同意還是反對個人數據被使用。但是,柏林的聯邦消費者保護中心的欽克(Michaela Zinke)指出,這一權利在實踐中很難得到伸張。一方面,許多用戶根本就察覺不到自己的數據是否被收集,被誰收集。另一方面,即使察覺到自己的數據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被存儲並轉交給第三方,用戶也很難查清這個第三方是誰。欽克表示,這項工作費時費力,最終還很有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

有關法規亟待修訂

歐盟司法專員雷丁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德國關於數據收集知情權的規定僅僅適用於設在德國境內的網路營運商。也許未來這一適用範圍可以擴大到歐盟,但是從全球層面上來看,這一規定顯然是無能為力。從事網路領域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欽克認為,通過歐盟最新提出的建議,這一狀況有望得到改觀。

"個人隱私數據是屬於每個人自己的",本周三,歐盟司法專員雷丁(Viviane Reding)宣佈,將修改歐洲關於數據保護的規則。她要求,每個歐盟公民都應該能夠完全控制自己的數據,也就是說,可以刪除自己留在網路上的訊息。新的數據保護法規將以更加簡單易懂的語言進行起草,消費者應該在自己的數據被營運商使用之前得到主動的詢問。根據雷丁的計劃,未來假如用戶提出申訴,將無需面對繁瑣的手續,即使他申訴的對像是外國公司。

對自己的數據擁有百分之百主權是不可能的

此外,假如用戶的訊息流失,相關的企業或組織有義務在24小時之內向國家相關監督機構報告。凡是違反這一新的歐盟法律的公司,將會被處以高額的罰款。聯邦消費者保護中心的欽克表示,這一切至少"看上去很美",而且在很多方面的確帶來了改進。

但是,這一加強法律監督的計劃並不能保證每個人都能對自己留在網路上的數據享有完全的控制權。百分之百的"訊息主權不受侵犯"是根本無法實現的。欽克說:"我留在網上的數據,事實上已經不再屬於我了。大部分數據已經被我登記這些訊息的網路營運商據為己有,其中一部分是合法的,一部分是非法的。"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Facebook就在未經詢問的情況下增加了新服務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dpa

因此,每個消費者在網路上都必須對自己負責。凡是自己不願意透露的訊息,就不應該輸入。這雖然聽起來是理所當然,但事實上很多用戶卻做不到這一點。欽克表示,許多用戶在被問到興趣愛好或者收入狀況的時候,不會想到要為了保護自己的隱私而去中斷註册過程。在社交網站上,用戶在註册的時候,也並不是所有訊息欄都必須填寫。許多消費者擔心自己因為拒絕輸入某項訊息而無法使用某些網路服務。

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網路營運商總是有更高明的手段,他們和用戶之間的關係是不對等的。因此,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者欽克要求,在數據收集方面必須實現真正的透明,相關企業在進行用戶個人訊息存儲之前,必須主動徵得用戶的同意。

作者:Marlis Schaum,編譯:雨涵

責編:李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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