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治國?中紀委十九大報告發布
2017年10月29日(德國之聲中文網)起草《國家監察法》和建立國家監察委員會的消息此前便已經傳出。而新華社周日(10月29日)發表了中紀委向中共十九大遞交的工作報告全文,又透露了一些相關細節。
報告稱,"各省區市要密切聯繫本地區實際,結合改革試點經驗,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統籌謀劃,推動機構整合、人員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完善監察委員會運行機制,統一設置內設機構,探索合署辦公條件下執紀監督與執紀審查相互制約、執紀與執法相互銜接的實現路徑,使全面從嚴治黨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超級反腐機構"
此前便有消息稱,計劃設立的國家監察委員會將取代中紀委的工作,並整合多個反腐機構職能,成為最高級別的國家監察機關,堪稱"超級反腐機構"。去年年底,中共中央辦公廳宣佈在北京、山西和浙江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並稱這一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國家監察制度的頂層設計"。
中國監察部副部長肖培今年1月稱,組建新的監察機關的目的就是"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其中包括國家公務員法所規定的國家公職人員;由法律授權,或者由政府委託來行使公共事務職權的公務人員;國有企業的管理人員;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體育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群眾自治組織中的管理人員以及"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職務的人員"。
肖培當時更明確表示,國家監察委員會與中紀委合署辦公,也就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
今年十九大之前,時任中紀委書記王岐山透露,"預計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審議通過國家監察法、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產生國家監察委員會組成人員"。十九大後,新任政治局常委趙樂際接替王岐山出任中紀委書記。近日曾有香港媒體引述北京歷史學家章立凡稱,王岐山積極參與籌建國家監察委員會,該機構甚至可能是為他「預設」的。
預計明年3月正式亮相
根據慣例,中國"兩會"一般在每年3月召開,意味著2018年3月《國家監察法》將會出台,國家監察委員會也會正式成立。
自從2012年正式掌權以來,習近平全力主導的反腐運動已經導致將近140萬名黨員受到處罰。習本人也多次強調加強法治框架建設的重要性。
在十九大工作報告中,習近平表示"反腐敗鬥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並鞏固發展",並提到組建國家以及地方各級別的監察委員會,制定《國家監察法》。
習近平在十九大報告中還提到用留置取代"雙規"措施。所謂"雙規"是中共黨內的秘密紀律調查手段,要求遭到隔離審查的對像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交待情況。
一般而言,中紀委只有在需要對當事人進行刑事起訴的情況下才會將案件移交司法機關。國際人權組織曾對中共紀檢機關為獲取口供而採取剝奪睡眠等刑訊措施表示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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