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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紀委爆炸案宣判

2013年5月3日

今日福建省高法對福清紀委爆炸案宣判,早前被判罪的5人全部無罪釋放,歷時12年的積案終於塵埃落定;律師李金星表示,中國十幾年前、二十年前沉積的冤案將迎來爆發期。

A man walks in front of the engraved wall depicting a Chinese character that means "law" inside the Hefei City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where a murder trial of Gu Kailai, wife of disgraced Chinese politician Bo Xilai, takes place Thursday Aug. 9, 2012 in Hefei, Anhui Province, China. The court heard in the one-day trial that Gu got British businessman Neil Heywood drunk and fed poison to him. (Foto:Eugene Hoshiko/AP/dapd)
圖片來源: dapd

(德國之聲中文網)5月3日,福建省高法對福清紀委爆炸案進行了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並作出終審判決,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陳科雲、吳昌龍等5人全部無罪釋放。據悉,本案除向當事人致歉外,將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予以國家賠償。福建省司法部門表示將繼續開展對福清紀委爆炸案的偵查工作。

回溯案情:2001年6月23日,一隻裝有爆炸裝置的手提袋被人放在福清市紀委辦公樓信訪接待室門口。24日上午8時許,手提袋發生爆炸,福清市紀委的吳姓司機當場被炸身亡。案件發生後,公安機關經偵查認為,犯罪嫌疑人陳科雲、吳昌龍、杜捷生、談敏華、謝清等人分別策劃主謀、提供炸藥、向偵查機關故意提供虛假證明等。 2004年11月,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對上述人員作出有罪判決。2005年12 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將該案發回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2006年10月,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重審再次對陳科雲、吳昌龍等人作出有罪判決,其中陳科雲、吳昌龍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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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封口10年後,爆炸案中死者妻子王慧珠曾接受香港媒體《亞洲周刊》採訪,直指爆炸案真兇為時任福清紀委書記的方玉開,丈夫因為舉報其濫用職權行為才遭報復。

2010年網友圍觀"福建三網友"案,三網友之一即為吳昌龍姊姊吳華英圖片來源: privat

"吳昌龍還沒有從酷刑陰影中走出來"

案件歷經12年終於塵埃落定,但5個當事人的家庭生活軌跡已發生巨大變化。吳昌龍的姊姊吳華英奔走12年,幾成職業訪民,還曾被當局報復身陷另一福建的案件"三網民誹謗案"而被勞教一年。今年2月,在獄中遭到酷刑和患上多種疾病的吳昌龍,獲取保候審回家。當地司法部門也表示,案件將在三個月內二審。

吳華英向德國之聲表示,弟弟聽聞無罪消息後是複雜的心情,並沒有人們想像中的驚喜,而是回顧自己從26歲到38歲,他最好的年華在獄中屈辱度過,失去自由的12年時光,是無法用金錢及其它任何東西填充的生命缺口,受盡酷刑折磨的吳昌龍目前身心俱損:"我弟弟心情也沒有很高興,他覺得丟掉了屬於他自己的12年。不單是我弟弟一個人,我們家五六個人也陪伴了12年都為這個事情擔驚受怕。弟弟現在身體不好,一邊耳朵聾掉了,最明顯的症狀是身上不停冒水,今天開庭時還帶了一條毛巾。他每一天都活得很痛苦,半夜都因為內傷痛得醒過來,經過12年消耗體質很差。他在最初的100多天裡,天天都是被體罰,不讓他睡覺,用手銬把他吊在上面,他現在還在12年前的酷刑陰影中走不出來,他面對社會無所適從,他很難找到自己的位置。"

中國藝術家艾未未將吳華英近年為弟弟奔走上訪的各種車票拍成了一幅照片,有網友表示,這是迄今為止中國最好的"愛和信念的藝術品",吳華英也向德國之聲表示,她從一開始就知道弟弟是無辜的,所以她不能放棄,她亦感激多年來一起幫助呼籲此案並在社會上不斷引起反響的網友:"我知道我弟弟和這個案子沒有關係,如果我不去為他討回公道,我一輩子也無法安心。我和大家共同見證了中國法律,我自己也被拘留被判刑,也用親身感受見證了。如果沒有大家的關注,像我們這樣平凡的百姓家庭,有關部門要下手的時候就像踩死一隻螞蟻、折斷蘆葦草一樣,是很容易的事情,如果沒有大家的關注也不會有今天吳昌龍的自由,大家的關注也在不斷的推動中國法治的進步。 "

中國到底還有多少冤案?圖片來源: privat

"不取消刑訊逼供,類似的悲劇還會發生"

吳昌龍的代理律師李金星接受了德國之聲的採訪,他直指本案在程序上存在嚴重的違法之處,通過刑訊逼供迫使吳昌龍"認罪",也正因為刑訊逼供,中國司法部門在近幾十年間炮製了大量的冤假錯案:"他們當然是嚴重違法,就是刑訊逼供,中國的刑事訴訟往前發展,必須把刑訊逼供去掉,如果一天不去除,類似這種悲劇,我們判斷一定會繼續發生,隨時隨地都可能上演這種悲劇性的東西。"

李金星律師認為,一度被冰封且"敏感"的多起冤案近期頻被中國媒體曝光,如今年3月,發生於2003年的浙江杭州張高平、張輝叔侄強姦案,被浙江高院證實為錯案……。這一系列案件的曝光,也預示著十幾年前、二十年前的一系列積案將迎來"冤案高峰期",但這還僅停留在個案層面,並不代表司法的春天的到來,中國尚需在制度層面作出改革:"從這些案件當中,國家需要吸取教訓,如何提高人權保護標準。吳昌龍的案子也體現目前當局一定的糾錯的能力,但只是個案,往往是對壓力很大的案件糾正了,但對更多的案件還沒有得到糾正,前幾年打黑案件中形成的廣泛的冤案,但個案什麼都不能代表,如果不從制度層面去研究,不從它發生的根本去研究的話,僅僅是個案。"

李金星也向德國之聲表示,目前尚未和吳昌龍商討是否就國家賠償一事提出申請,當務之急是讓吳昌龍的身心平復,而此案引發的後續討論遠未停止,是否能啟動"冤案平反"高峰的到來也有待觀望。

作者:吳雨

責編:洪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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