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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行人還是算行車?

2002年3月20日

春意盎然的天氣裡,德國的街頭幾乎是溜旱冰者的天下。這種單排輪子的旱冰鞋不但可達到自行車的高速,而且還和自行車、汽車搶道。於是,法律界面臨一個問題:

因為速度快,所以成了快遞服務的交通工具圖片來源: AP

德國聯邦法院決定,在沒有明確的法規頒布之前,這種時尚運動者在交通法規中算作行人。所以,要想滑旱冰,請上人行道,自行車道都不能用。德國最高民事法庭要求立法者盡快制定這方面的法規。

事情的起因是一位單排輪滑女士,不幸在路上與一輛摩托車相撞,造成重傷。這位女士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得到賠償。但是,奧爾登堡最高州法院判定,該女士自己應該負60%的責任,因為她在市區外行車道的左邊滑行。而單排輪滑如果像自行車一樣,歸在同一類的話,按照交通規則就該在行車道的右邊滑行。而行人在市區外,就該走在行車道的左邊沿上。

因為這種旱冰鞋的已經能達到自行車的速度,所以交通專家希望把它們歸為同類,「享受」同等待遇。不過,研究調查表明,對滑冰人來說,行車道上比人行道、自行車道上更危險。

德國單排旱冰俱樂部對此判決早就意料到了,但也無可奈何。他們希望,各地區能夠網開一面,至少在步行街和自行車道上讓溜冰人過癮。在法國,情況就寬鬆一些。德國汽車俱樂部也要求,為溜冰人開放自行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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