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310 Interview Dissidentenverfolgung
2008年10月11日問:首先請您介紹一下發布這篇案例匯編的原因。
答:因為我們民生觀察維權工作室在日常的維權工作中,接觸到很多精神迫害方面的案例,我們看到這方面的情況很嚴重。比如我們前兩天瞭解到,一名武漢的工人在奧運期間被關進精神病院,期間頭部遭到電擊,家屬在精神病院看到,他的身子都是被綁起來的。所以我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
問:能不能具體介紹一下您剛才提到的這位工人的情況?
答:它是武漢市一家工廠的工人,叫吳國宏,1991年的時候,他因為和廠裡的班長發生糾紛,班長找人打了他,他認為廠裡處理的不公平,就一直在上訪。奧運會前夕,7月底的時候,他就被送到武漢市第二精神病院裡去了。他的個案就是這個情況。正是因為我們看到了很多這方面的案例,比如光武漢市就有很多類似的受害者,我們簡稱為"武漢精神病院受難群體",我們認為這是一種很嚴重的現象,所以就做了這個匯編集。
問:就您剛才提到的這種精神迫害現象,您認為產生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答:應該說中國現在還不是一個真正的法制社會,仍然存在一個權比法大的現象。權力仍然是這個社會的主宰。權力為了實現所謂的社會穩定,就可以肆無忌憚的踐踏法律,作出精神迫害這樣的事情來。另外一個就是,現在中國仍然是一種高壓統治,也就是你反對我,對我有意見,我就要對你採取措施,精神迫害就是維護統治,所謂維護"社會穩定"的一種方式。
問:在您匯集的案例中,為什麼大多數涉及的都是訪民呢?是因為像您在報告中提到的,他們有些人性格比較愛鑽牛角尖嗎?
答:上訪是公民的合法權利,這也是中國法律所允許的。但是很多官員對老百姓一再上訪感到很惱火,上級也會為此批評他們,所以他們就選擇把這些人送進精神病院。表面上看起來是為了給這些人治病,實際上用這種方式他們就剝奪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行動自由。
問:您認為主要問題是在於中國不具備足夠的相關法律制度,還是因為在法律實施的過程中出現了漏洞?
答:應該是後者。事實上,關於對精神病人的管理,包括把精神病人強制送進精神病院治療,中國的法律都是有明確系統的規定的。比如,你要把一個人強制送到精神病院離去,特別是外人,比如單位、政府或是公安局的人,必須在這個人真正出現攻擊行為,對周圍產生威脅的情況才可以。但是我們看到,這些法律規定在絕對權力的面前就變成了一張紙,很顯然法律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