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傳播謠言將在中國被判刑
2013年9月9日廣告
中國將對在網上傳播謠言予以刑事處罰。據中國媒體本周一報導,根據中國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署公佈的一項法律,「在訊息網路上散佈捏造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今後將被定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罪,「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仍在訊息網路上散佈,情節惡劣的」也將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罪。判定「情節嚴重」的標準之一為「同一誹謗訊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最高可判刑三年。此外,利用訊息網路誹謗他人,有引發群體性事件,引發民族、宗教衝突,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或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等情形,將按照刑法「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定罪。
該消息公佈後,中國網民提出尖銳批評,抨擊其違反憲法、剝奪言論自由。官方媒體則引用法學界人士的話說,沒有哪個國家視損害他人名譽為言論自由。中國領導層不斷加強對社交網站的控制和限制。儘管有新聞審查,仍有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利用網路表達政治主張。國家媒體過去數周報導了數十起因網上傳播謠言而被逮捕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