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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法》保護誰的安全?

任琛2015年7月8日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對外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草案。該法律草案可以鞏固中國政府對網路數據的管控,對於在中國境內提供網路服務的企業以及跨國大型企業來說,都將帶來可觀的潛在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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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法》一旦出台,中國政府將擁有更多管控網路的權限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官媒於本周三(7月8日)關注了這個人大於周一發布的法律草案。該法案一方面加強了個人訊息的保護,防止其遭駭客攻擊或被數據買賣方利用,但同時也加大了政府在訪問、獲取記錄和阻斷被中國法律視為非法的私人訊息方面的權限。

草案指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訊息化健康發展"的必要性。路透社報導稱,這份起草中的法案是中國努力加強網路管理,抵禦威脅國家穩定因素的里程碑。同時,它也將允許政府能夠更加自如地管控中國的訊息流。

今年7月初,中國的橡皮圖章議會--全國人大通過了一項全面徹底的國家安全法規。該法規讓政府機構可以加強對政治、文化、軍事、經濟、科技以及環境的管控。人大表示,政府機構還會就有關"電信、能源、交通、金融以及國防軍事、行政管理等重要領域的訊息基礎設施的安全"進一步推出規範措施。

難以負擔的不公平條件

但在中國和包括美國這樣的經濟夥伴發展合作關係的過程中,網路安全已經成為了一個相當棘手的問題。美國認為,中國最近提出的許多規則對於美國矽谷的公司來說是難以負擔的不公平條件。

人大常委會最新公佈的《網路安全法》草案中規定,關鍵訊息基礎設施的營運者應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記憶體儲在營運中收集和產生的公民個人訊息等重要數據。因業務需要,確需在境外存儲或者向境外的組織或者個人提供的(數據),應當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網路關鍵設備和網路安全專用產品應當按照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由具備資格的機構安全認證合格或者安全檢測符合要求後,方可銷售。

另外,中國人大重申了落實網路實名制的目標,規定網路用戶必須用真實姓名使用即使通訊應用軟體。在過去的時間裡,中國政府在落實網路實名制方面的努力並未取得顯著效果。

中國人大目前正向社會徵集《網路安全法》的修改意見圖片來源: Reuters/J. Lee

重大事件 國家限網

在過去的幾個月中,中國就該法律草案展開了一番討論。尤其是其中第50條關於"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國務院批准,可以在部分地區對網路通信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的規定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多家中國媒體解讀稱,這意味著,在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時,國家可以限制網路。

針對《網路安全法》草案的這一規定,名為"謝文"的新浪微博用戶指出:"新疆不是早就干過嗎?名為"Linda-fish"的新浪微博用戶認為這是一種"倒退"。新浪微博用戶"青釉洗"抱怨稱:"還嫌社會不夠亂,在網上,至少動嘴不動手,上街,你能控制得了嗎?一群腦殘,在股市讓人打得屁滾尿流不過癮,連社會穩定也要搭進去。"用戶"尹銘君"表示:"依法治國的意思就是,依著他們的想法兒,想怎麼治你,就怎麼治你。"

中國人大聲稱,社會公眾可以直接登錄中國人大網提出意見,也可以將意見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徵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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