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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福助可能逃亡大陸 台灣為之氣結

2012年4月26日

台灣前立法委員羅福助因案被判刑4年,原定24日到案服刑,結果未現身,據悉已棄保逃往大陸。台灣檢方25日對羅發出通緝令,有效期到2030年。大陸國台辦表示沒有相關訊息。

A family strolls the beaches with shores are lined with iron staves and the land's edge lined with mines, on Taiwan's Kinmen Island, 1.2 miles off China's south east coast, Dec. 13, 2001. The tiny frontline island of Kinmen offers tourists a rare glimpse at the years of decades-old ethnic relations and political tensions between Taiwan and China. (AP Photo/Wally Santana)
圖片來源: AP

台灣前立法委員羅福助因逃稅、炒股票、詐取他人土地,今年3月28日被判處有期綁刑4年,並科罰金6百萬台幣。羅福助當時無須立刻入監服刑,而是等日後收到正式判決書後,才須報到坐監。但是他立即被限制出境,並且繳納保證金1000萬台幣,以防止他逃亡。

羅福助原本4月24日應報到服刑,但未如期到案。台北地檢署於是發出22張拘捕票,令台北市調查處等單位拘捕羅福助。24小時後仍未將羅拘提到案,北檢因此在25日下午正式對羅福助發出通緝令,有效期18年直到2030年12月底。

修改法令並調查是否有人失職

為防止羅福助事件重演,法務部計畫修改刑事訴訟法,日後重大刑事案件一經判決確定之後,不需等卷證送達,檢察官就可依法執行。被告經法院判處一定刑期以上確定,檢察官得徑行拘提被告。

另外,由於台灣屢次發生判刑確定的重大要犯在執行前脫逃的事件,立法院25日將法務部等相關單位移送監察院調查。

國台辦: 無相關訊息

在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舉行的例行性記者會上,發言人范麗青25日在回答媒體詢問時表示,中國大陸不會包庇、縱容任何犯罪行為;對於羅福助案,大陸方面目前為止沒有確切的相關訊息。

范麗青同時指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已簽署3年,大陸已經遣返168名通緝犯回台灣,台灣警方也向中國大陸遣返2名逃犯。兩岸警方聯合偵破了數百個電信詐騙犯罪集團,抓獲犯罪嫌疑人3000多名,兩岸審判和檢察機關相互委託送達文書、調查取證已經超過2萬件。

自從「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在2009年6月25日正式生效之後,近3年來確實有很多的成效,中央警察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主任章光明教授特別舉例說明:

"因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了,合作了,很多組織性的犯罪因此被消滅了。我們可以看到尤其是這一年以來電話詐欺的現象降低了很多。"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仍有障礙

兩岸共同打擊犯罪雖然有進展,但是仍有許多重大通緝犯並沒有被遣送回台,比如東帝士集團創辦人陳由豪仍然滯留大陸。 因此許多人對兩岸合作的實質意義打了很大的問號。章光明教授認為,民眾的感覺和實際的兩岸打擊犯罪合作中間不免有落差,辦案過程並不能隨便對外公開,但是雙方的合作還是在進行中。

銘傳大學安全管理系教授張平吾指出,台灣方面明明知道陳由豪經常在廈門的某大飯店出入,但是無法將他抓回來,事實上兩岸的合作涉及很多的問題,比如法律衝突。

"所謂法律衝突就是說,在我們這邊相關法律規定的成立要件,和大陸相關要件的定義可能有些不同,構成犯罪的要件又不同,幾個東西下來,可能有些大陸的罪比台灣重,有些台灣的罪比大陸重,這種法律規定的不一致性,就造成歹徒可以在兩邊遊走。"

而且因為大陸幅員廣大,偷渡到大陸的台灣歹徒容易藏匿,而大陸中央和地方公安的合作不是特別緊密,這都造成大陸公安在逮捕逃亡到大陸的台灣歹徒時遇到很大的困難。張平吾還指出:

"我們都知道羅福助是天道盟的首領,天道盟中的許多人很早就到大陸去發展了,老大哥到了這邊,他們自然會安排相關的事宜,盡量不要讓公安去處理,他們甚至幫羅福助去向公安打點。"

應加強交流互訪

兩岸在打擊走私、非法入境、兩岸跨境犯罪、犯罪後潛逃至另一方等問題,需要加強合作。 章光明教授因此提出:

"兩岸間警察學術的交流以及人員的互訪, 這些都可以增加兩岸對於彼此的認識,這樣的互動和認識是必要的,如果兩岸要擴大打擊犯罪的層面,而變成制度化的做法,這些互動和交流和學術上的探討變成非常有必要。"

根據最新的媒體報導,有人看到羅福助在大陸福州出現,羅福助的兒子羅明才立刻予以否認,認為應該是以訛傳訛。羅明才表示,他不知父親確實的下落,但是相信在適當的時刻父親應該會現身。

羅福助從1996年到2002年曾擔任兩屆立法委員,期間捲入多起弊案和暴力事件。除了已經判刑的案件,羅福助另外涉嫌炒作吉祥股票、濫墾山區及辱罵特偵組檢察官,這3案都還在台北地院審理中。

作者: 邱璧輝

責編:洪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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