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制裁中國公司和敏感的伊朗生意
2005年12月30日廣告
在被美國政府制裁的9家公司中,6家來自中國,他們被指控向伊朗提供導彈零件和化學武器。這6家公司將無法獲得向美國出口商品的許可證,同時在2007年12月之前,他們不可能從美國政府方面獲得任何訂單。
中國外交部對於美國的這一決定做出了強烈反應,並認為,中國在反對武器擴散問題上一向採取認真負責的態度,而且制定了有效的方法規範武器出口。但是美國國務院的一名發言人稱,這次制裁是基於可靠的證據而做出的,他們相信這些公司向伊朗提供了相關的裝備和技術。
除了6家中國公司之外,兩家印度化工集團和一家奧地利的軍火製造商「施戴爾-曼利歇爾」也受到了制裁。奧地利內政部長格羅辛格批准向伊朗出口施戴爾-曼利歇爾公司製造的步槍,但他表示這一交易是合法的,並且表示無法理解,為什麼向伊朗警察局出口800支步槍會觸犯「不擴散武器法案」,從而受到制裁,「在2004年11月,官方對這筆出口交易進行批准的時候,我們沒有看到任何明確的理由可以拒絕這一出口請求。這些武器與發展核武器和化學武器毫不相干。它們是安全部門和邊境保衛部隊用於一般用途的傳統武器。」
然而,美國國務院並不這麼想,他們認為這樣的制裁措施能夠有力地遏制伊朗發展導彈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企圖。去年,美國中央情報局曾經向國會遞交一份報告,其中指出伊朗試圖從俄羅斯,中國,北韓和歐洲的一些私人公司得到製造核武器和化學武器的材料。
美國和歐盟曾經打算將伊朗核問題提交聯合國安理會討論。但是中國和俄羅斯對此表示反對,而德黑蘭方面則堅持聲稱他們的核計劃僅僅用於民用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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