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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邦法院:監聽項目或違憲

2013年12月17日
圖片來源: imago/Roland Mühlanger

華盛頓
美國聯邦法院首次裁決,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的大規模電話監控可能違憲。美國聯邦法官裡昂(Leon)在華盛頓裁定,國安局的監控項目很可能侵犯美國憲法修正案第四條所保障的個人隱私權。裡昂在判決書中寫道,國家安全局未經司法授權系統性存取個人資料,他難以想像更肆意侵犯公民自由的行為。該名法官也對利用通訊監控反恐的作用提出質疑。由於已預料政府可能提出異議,法院的這一判決並不立即生效。美國司法部則堅持認為美國國家安全局項目合法。美國國家安全局前雇員斯諾登透過記者格呂恩瓦爾德(Glenn Greenwald)表示,他認為法院的判決肯定了他揭露真相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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