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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未未要求廢止「不合法」稅文

2012年3月7日

近日,北京發課文化公司分別向包括中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大法工委等在內的7個政府部門遞交《關於「國稅發【2004】15號」文合法性審查的補充意見》,認為該條文不具合法性。

Chinese dissident artist Ai Weiwei shows his tax guarantee slips as he leaves the the Beijing Local Taxation Bureau, China, Wednesday, Nov. 16, 2011. Ai went to the local tax bureau to fill in paperwork for a $1.3 million guarantee, and told reporters he feels like he was paying a ransom. (Foto:Andy Wong/AP/dapd)
艾未未圖片來源: dapd

(德國之聲中文網)3月6日,被中國當局指中國知名藝術家艾未未實際控制的北京發課文化公司,分別向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國 務院法制辦、財政部辦公廳、北京地稅局等7個政府部門遞交《關於"國稅發【2004】15號"文合法性審查的補充意見》,指出該文不具備合法性的理由,認為其違反上位法既國務院出台的《行政處罰辦法》,如根據《行政處罰辦法》,稅務機關不得設定行政處罰等;發課公司向七個部門提出應當全文廢止"國稅發【2004】15號"文。正值兩會,很多網民認為艾未未遞交的文件堪比兩會提案,力挺他向權力部門發起法律挑戰。

2011年4月3日上午8時,艾未未在首都國際機場出境前被警方帶走,其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稱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機關的依法調查,中國當局也查抄了北京發課公司的電腦與財務資料等;81天後的6月22日中國當局以"取保候審"之名將其釋放。2011年11月1日北京地稅第二稽查局作出決定,艾未未所在的發課公司需繳納過去10年偷稅、滯納金和罰金1522萬元,15天內執行。2011年11月16日,發課公司將845萬元的擔保金匯入北京地稅務局代保管資金賬戶中,完了納稅擔保手續,獲得了行政復議權和行政訴訟權。

Chi0703 Ai Weiwei - MP3-Mo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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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3日發課公司就北京地稅局第二稽查局的稅務處理決定向北京地稅局遞交《復議申請書》,要求依法撤銷對處罰決定。1月18日,地稅局正式受理了該申請。

"這不僅僅是為了個案"

北京發課文化公司的代理稅務師杜延林向德國之聲介紹北京地稅局的行政級別是低於國務院的,其對發課文化公司罰款的理由和執行,與《行政處罰法》相抵觸:"從法律上來說,國稅出台的規定,不能否定國務院條例中的條款,我們對它的合法性就提出質疑。"

他表示發課公司之所以就具體條文較真,是因為在當前的中國,權力部門經常以各種行政法規之名侵入到私人領域,公民應該有勇氣維護自己的基本法律權力:"不僅僅是對艾未未自己稅案有意義,對稅務局適用法律提出質疑,這涉及到他們行政的合法性,這不僅僅是個案,是有利於法制建設的。任何公民對官方適用法律不合理的地方,這些意見對官方進一步完善他的法規是有好處的。"

"拋卻政治因素,以法律應對法律"

整個艾未未被抓事件及稅案,曾被外界普遍認為是艾未未近年對公權力挑戰後遭受的政治打壓,

對此,杜延林認為,官方政治打壓也好、以查處經濟案件為名也好,發課公司在稅案後的每一步,是在"以法律應對法律,"而非以"法律應對政治"

"艾未未這個案件有很多顛倒和倒錯,開始抓艾未未是政治事件,但這個政治事件官方並不明確的說,而是在最後說成是稅案、一個法律事件,我們在這個過程中就要依據法律去應對,這裡面有雙方都心照不宣的事情,都知道是政治事件,但都在用法律去說話和應對,我們暫且拋開政治,我們就談法律,看看在這個過程,誰更遵守法律誰更違背法律?"

杜延林因為代理艾未未稅案,在2012年春節前夕多次被警方約談,其創辦的稅務事務所也遭北京地稅多次不合理稽查。

作者:吳雨

責編:李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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