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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與公權力的「同盟」

2012年3月12日

中國媒體《京華時報》消息,茅台高管面對 「三公消費禁喝茅台」兩會提案表示:「不喝茅台該喝什麼酒?」,而早前貴州省委書記則說:「不喝茅台,喝拉菲更貴。」

中國酒的廣告圖片來源: Xiao Xu

(德國之聲中文網)據《京華時報》報導,上周末,在貴州茅台酒廠舉行的一個發布會上,有記者向茅台廠方問及,有兩會代表提議"三公消費禁喝茅台",他們對此事有何看法。茅台高管劉自力反問記者:"三公消費禁喝茅台,那麼我請問你,三公消費該喝什麼酒?"

兩會之際,中國政協委員林嘉騋向大會提交了《關於禁止使用公款消費茅台酒》的提案。包括立法禁止或者限制政府機關公款採購茅台酒;立法禁止或者限制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壟斷型國有企業公款採購茅台;禁止政府機關和國有大中型企業公務宴請喝茅台酒;適時修訂法律法規,把政府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送禮行為中的"送茅台"等行為,作為違法或者犯罪的行賄受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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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中國人大代表、貴州省委書記栗戰書3月7日接受《中國青年報》訪問時稱:"不喝茅台喝拉菲更貴。"

三公消費 天文數字

栗戰書也認為政府採購茅台"無可非議"。"政府採購和市場銷售,都是市場行為。不要把茅台酒和公款消費必然地聯繫在一起。"據悉2011年,茅台集團銷售收入240多億人民幣,利稅180多億人民幣。四川白酒專家鐵犁曾表示,"政務消費和國有大企業的消費依然是支撐茅台的主流消費"。

評論人羽戈在天涯社區發文,認為栗戰書直接抹消了茅台酒與政府的關係,其回答使用的是強盜邏輯。他也指此事的關鍵是用誰的錢購買這些茅台和拉菲,公民應該去追問,三公消費都花在了哪裡?

早前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曾給出一個中國每年"三公消費"的數字:9000億。維權律師李勁松曾指9000個億,相當於造兩個三峽大壩。他從去年5月起連續向多個中央國家部委申請公開"三公"消費開支的訊息,但並未得到回應。

茅台的"政治意義"

中國文化研究院學者吳祚來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從上世紀50年代起,前中國國家總理周恩來將茅台作為"國宴酒",茅台就已經具有政治化的象徵和意義:"它是一個政治化的符號,所以造成了第一是價格飛漲,第二是有莫名其妙的意識形態或國家色彩在其中。"

另據吳祚來介紹,與茅台相聯繫的特權化在中國已經登峰造極,有特殊權力的政府部門都會在貴州茅台廠有一席之地,該廠也會為這些部門提供特供酒,達成聯盟的現狀也很難制約和改變:"你怎麼制約?公權力和他們已經形成一個酒肉同盟。制度改革如果不跟上去,如果不從上至下改革,指望權力對他們制約幾乎是不可能的。"

作者:吳雨

責編:邱璧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