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法院對中國漁民課以高額罰金
2014年11月24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菲律賓一家法院周一(11月24日)判處9名中國漁民高額罰金,罪名是在主權有爭議的南中國海域違法捕撈數百隻生存受威脅的大海龜。
菲律賓西部省份巴拉望地方法院法官德盧納(Ambrosio de Luna)裁定,被告違反了菲律賓漁業法,以在菲律賓水域非法作業罪判罰每人10萬美元、加上捕獲野生動物罪判罰12萬比索(相當於2666美元)。
這9名中國漁民是今年5月在南中國海新月礁(Half Moon Shoal)海域被捕的,菲方在漁船上發現了555只生存受威脅的巨龜。
此次被捕事件成為菲中之間圍繞南中國海主權爭議的又一實證。
菲方對中方示強已非首次。去年4月,菲方以涉嫌「侵漁」罪抓捕了12名中國漁民,並於今年8月作出重判,沒收漁船,其中,中方船長獲刑12年,其餘11人獲刑6至11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