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被判無期徒刑 2013年9月22日2013年9月22日複製連結9月22日宣判現場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廣告 據中國官方新華社報導,重慶原市委書記薄熙來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周日(2013年9月22日),山東省濟南中院宣判,認定薄熙來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認定貪污罪,判處15年監禁;認定濫用職權罪,判處7年監禁。薄熙來及其辯護人所提薄不構成三項罪名的辯護意見,法庭認為,人證、物證俱在,且薄熙來曾供認其中部分事實,因此薄的辯護意見不能成立。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