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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染毒案引發人權爭議

2014年8月23日

台灣藝人柯震東與成龍之子房祖名在大陸涉嫌吸毒,中國官方沒有放過藉此倡導反毒的 機會,依慣例公佈偵訊和悔過畫面,形同媒體公審,引發人權爭議。

Kai Ko
台灣藝人柯震東2012年11月參加金馬獎頒獎圖片來源: S.Yeh/AFP/Getty Images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大陸近年嚴打"黃、賭、毒",藝人因為知名度高,最常被官方用來當作政令宣教的範本。但台灣藝人柯震東流淚自白影帶在大陸央視播出,現場訊問過程也曝光,尿檢陽性結果,一並對外公佈。影帶右上角明白標示警方提供畫面,偵查不公開、無罪推定,這些台灣耳熟能詳的程序正義,大陸似乎完全不在乎。

新時代的人民公審

不少台灣法律專家炮轟踐踏人權,這形同新世代的遊街示眾、人民公審。在野黨民進黨
發言人黃帝穎表示,藝人是公眾人物,如果涉嫌吸毒等不法行為,對社會造成不良示
范,當然須負法律責任與社會責任,但藝人也有其基本人權,必須依據"正當法律程序"
接受調查與審判。
律師出身的黃帝穎指出,大陸調查柯震東的案件,至少有三大侵犯人權問題。除了自白
影帶被媒體公佈,形同公審;柯震東被拘留時間過長,人身自由被限制,但陸方並未履
行兩岸協議,即時通報;另外,柯震東沒有律師辯護,侵犯被告防禦的司法人權。

刑事局表示兩岸已聯繫
根據兩岸簽署的"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的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規定一方人民遭限
制人身自由時,主管機關應在24小時內依法通知當事人家屬。媒體報導,中國國台辦指
稱,柯震東並非台商或隨行家屬,不適用該機制,而"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則
缺乏相關條文。
不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台灣聯繫窗口刑事局表示,透過兩岸協議,陸方在柯震東遭
逮後隔天,也就是8月15日,就已讓柯震東聯繫家人。而原先表示不知情的柯震東經紀
人也改口,可能漏接了電話。


柯震東回台仍須面對司法調查
藝人柯震東,3年前剛出道,就以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迅速竄紅,也被
廠商相中,兩岸三地都看得到他的代言廣告,近年接演大陸電影《小時代》,更奠定新
一代偶像地位。曾替反毒廣告代言的柯震東,如今卻染毒,看來格外諷刺,許多廠商也
可能取消合作,甚至求償,星途已大受影響。

而柯震東因為吸食大麻,遭到大陸公安拘留14天,但大陸是台灣刑法效力可及的範圍,
回台灣後,他還得面對司法調查。雖然柯震東吸大麻,在大陸只有行政罰,但是在台灣
這是刑事案件,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由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因為柯震東不是現行
犯,回台灣後檢方可能會先發傳票,請他來接受調查,不過如果檢方認為他有逃亡之
虞,或基於其他理由,可以請警方直接到機場,將他上銬帶走

2008年時的成龍與兒子房祖名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作者:尼爾

責編: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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