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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手段能否解決污染問題?

2007年6月13日

據中國官方的數據,中國70%的河流湖泊和90%的地下水受到污染。最近,中國第三大淡水湖太湖因污染嚴重而引發了涉及230萬人的飲用水危機。事態之嚴重引起中國高層的強烈關注,中國總理溫家寶在國務院環保會議上表示,太湖的污染給我們敲響了警鐘並批示要認真調查原因,研究治理方案。一些地方官員也受到處分。但是,這樣的從上自下的行政手段就能解決太湖污染問題嗎?

排污圖片來源: AP

「前不久,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在中央電視台接受採訪時表示,地方市委書記之類的可以對他這樣一個環保總局副局長說很難聽的話,所以我們可以看到作為環境保護這樣的部門它在國內處境的尷尬,它的執法力度,它的威嚴性也是可想而知的。」

中國非政府組織自然之友的環保人士姚遙道出了中國治理環境污染的艱難。長期以來,中國對環境的治理只是一個自上而下的官方行為,而在這個政府體系中,不同的利益互相制肘,勢單力薄,並不直接創造經濟效益的環保部門往往不能貫徹環保政策,只能受地方或者經濟部門的壓制。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後產能在不斷提高,環境污染也在加劇,但治理污染的能力卻在不斷消退。

在太湖污染引發涉及數百萬人的飲用水危機後,附近不少地區的工廠仍然向太湖排污。比如在江蘇宜興市。目前,宜興市環保局副局長等5名官員受到處分。但是,處分官員並不意味著給受到打壓的民間環保人士「平反」。恰恰相反,被譽為太湖衛士的民間環保人士吳立洪依然被刑事拘留。姚遙認為,即便在環保問題上,中國官方對民間自發力量也非常警惕: 「 被處分的官員正好是被吳立洪舉報的官員。但是,吳立洪現在卻又給追加了一條罪名。是否屬實,我們不去討論,但可以看到對民間力量參與環境保護,環保總局或者比較高級的部門可能比較支持,但當地方官員有很強的利益在裡面時,司法體系又無法解決民間參與的問題時,地方官員的力量會更大。而且來自上面,來自突發事件很大的影響都無法改變他們對公眾參與環境的打壓。」

環保人士認為,如果中國依然按照目前從上自下,運動式的治理模式,中國的環境問題就不會得到解決。以往慘痛的例子已經太多了。「從滇池、淮河流域治理的案例可以看出,儘管太湖污染現在非常受關注,但他還會成為又一個失敗的單方力量參與治理的案例。」

除了水污染外,中國的空氣污染狀況也越來越嚴重。2005年,中國565個測量記錄空氣品質的城市中有45%符合國家健康標準,而中國環保總局剛剛公佈的最新調查報告顯示,現在達標的城市只有38%。為了迎接08奧運,北京花了大本錢,大力氣,在內蒙古開展防護林護沙項目,目前在空氣品質上有了一定的改觀。但是評估環境的優劣是一個綜合性的問題:「如果沒有一個公平性的機制參與治理,環境很難變好。它頂多說是從一些表象看起來有了一些好轉,而事實上,比如北京的環境,它的地下水品質仍然在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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