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警暴集會愈夜愈多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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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之聲中文網) 香港警方周三 (3月25日) 深夜拘捕香港中西區區議會主席。 香港民主黨議員許智峰表示,港警涉嫌以「煽動謠言罪」逮捕鄭麗瓊,而起因是與鄭麗瓊先前在臉書上轉載公開警方身份的貼文有關。
根據星島日報報導,鄭麗瓊轉載的貼文內容指控一名港警去年九月在「反送中」運動中,射瞎一名印度尼西亞女記者的眼睛,而貼文內容列出該名警察的照片、姓名、警員編號、駐守警區等個人訊息。 該片貼文事後已被刪除。
據悉,香港警方在周四 (3月26日) 清晨一點到鄭麗瓊的住處進行搜查,並在一小時後將帶回警署。 民主黨與民主派多個立法會議員與區議員周四上午到葵湧警署,要求港警釋放鄭麗瓊。 根據鄭麗瓊代表律師所公佈的消息,港警僅表示會以「煽動意圖罪」逮補鄭麗瓊。 民主黨議員許智峰強調,香港中西區區議會之前透過議會制度來揭發香港警隊的惡行,而港警此次的拘捕行動是公報私仇。
印尼女記者Veby Mega Indah在報導抗爭活動過程中疑似香港警方射中眼睛,導致失明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AP Photo/V. Yu 今年1月,鄭麗瓊在中西區區議會討論涉及警方的問題時,當場要求要求未有出示委任證的便衣警離場,包含多名在場支持港警的人士。
網路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莫俊傑周四下午對外針對鄭麗瓊的案件做說明,他表示近日發現有人在社群網站非法發布一名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警方於周四清晨以「煽動意圖罪」逮補一名60歲女子,並在過程中收取了一支手機。 警方同時會查看該女子是否觸犯隱私條例罪行及違反高等法院頒布的禁制令。
鄭麗瓊於周四下午兩點已獲得釋放,她第一時間也感謝各界的關注。
律師:港府以法律打壓反對黨人士
香港大律師梁允信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港警拘捕鄭麗瓊一案有四大不尋常之處。 香港警方刻意選在半夜到鄭麗瓊住處進行拘捕,而警方所使用的罪名也是英國殖民時期所制訂的1938 年 9 月 1 日通過的《煽動條例》,該法後來也經過多次修改。
梁允信說:「此外,香港警察選在全球都在關注新冠疫情之際,突然的逮捕鄭麗瓊。 當警方出面對該案作解釋時,也僅模糊的提及幾個他們考慮用來起訴鄭麗瓊的罪名。 」
梁允信強調,香港警方此舉延續了過去幾年來,香港政府用法律打壓或騷擾反對黨政治人物的作法,而當香港警察或支持政府的人士違反法律時,他們卻往往「從輕發落」。 他告訴德國之聲:「鄭麗瓊的案件顯示香港的法治仍在持續倒退。 」
鄭麗瓊並非近期首位遭逮補的區議員。 香港西貢區議會主席鐘錦麟今年2月8日,在將軍澳悼念周梓樂的活動上,遭港警以非法集結拘捕。
9月初特首林鄭月娥宣佈正式撤回修例計劃後,香港的抗議運動不但沒有趨於平息,反而愈演愈烈,暴力程度升高。運動的核心訴求從「反修例」 變為爭取自由和普選權利。
圖片來源: Reuters/S. Stapleton香港理工大學是示威者佔據的五所大學中最後一所。警方已包圍理大校園數日。11月17日(周日)夜,警方與示威者發生格外激烈的衝突。18日晚間,據稱約600人離開理大校園,其中400人被立即逮捕,其餘200名18歲以下未成年人則在登記身份後暫先回家。截至19日,據估計仍有約100人在理大校園內。
圖片來源: Reuters/A. Abidi香港高等法院18日判決,港府根據緊急法制定禁蒙面法屬「違憲」,即違反基本法。判決認為,港府此次動用緊急法危及立法會的立法權,此外,禁蒙面法對民眾基本權利的限制「超乎合理所需」。19日,中國全國人大表態稱,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判斷和決定。國務院港澳辦稱此判決「公然挑戰」全國人大權威。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Zuma/M. Candela11月11日在香港西灣河地區,一名警察在追捕示威者的過程中開槍,擊中兩名示威者。這是自10月1日國慶節示威中警方開槍打傷一名學生後,第三次有人在衝突中被警方開槍擊中。同一天在馬鞍山,一名男子疑因與政見不同者發生口角衝突,當街被人潑灑易燃液體點火燒成重傷。
圖片來源: Reuters/Cupid Producer香港科技大學學生周梓樂11月4日在將軍澳示威活動期間,從停車場墮下重創。昏迷超過四天後,22歲的周梓樂於8日不治身亡。香港各界哀悼的同時,警方被質疑阻礙救護車到達現場,導致延誤救援。但警方否認阻撓救援的說法。
圖片來源: Reuters/Tyrone Siu11月6日,香港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8月12日資料圖片)在進行拉票活動時,被一名男子拔出利器刺傷。事件中,何君堯的兩位同事也受傷。何君堯當晚發文說,候選人竟然受到兇徒蓄意的襲擊,"是香港區議會直選上黑色的一天「。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Kin Cheung11月3日晚間,香港多區集會再次演變為暴力衝突。香港民主派區議員趙家賢遭一名男子咬斷耳朵。趙家賢指出,當時看到有襲擊者用刀砍傷市民,前往勸阻時遭對方攻擊並咬斷耳朵。警方指這一事件中總共有6人受傷,3人被捕。
圖片來源: Reuters/Stringer11月2日,香港的示威集會再度演變成警民衝突,超過200人被捕,不同陣營的示威者之間也發生了暴力衝突。新華社駐港機構大樓遭到襲擊,建築物玻璃牆和玻璃門被打碎,大堂則遭人縱火。這不僅引來中國官方媒體的高調聲討,香港記者協會也對針對新聞媒體的暴力行動予以譴責。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K. Cheung10月29日,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正式收到「提名無效」的通知,成為區議會選舉當中唯一一名被DQ(取消資格)的候選人。黃之鋒被告知因不符合參選資格提名無效,而主要原因是黃之鋒並未放棄以港獨作為自決前途的選項。他表示:「我強烈譴責政府的政治篩選與審查,剝奪我的參選權利,反映選舉主任淪為思想警察。 」
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FP/A. Wallace10月23日,香港立法會召開大會,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正式宣佈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案,為這一極具爭議的草案劃上句號。同一天,引發修例風波的命案當事人陳同佳刑滿出獄(圖)。圍繞這一修例的爭議在香港引發的大規模示威和騷亂已經持續了4個月,運動也從最初的「反送中」演變為港人追求「更多的民主和自由」。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M. Schiefelbein10月4日,特首林鄭月娥宣佈,引用港英時期制定的《緊急情況法》訂立《禁蒙面法》,禁止公民在參與公眾集會時蒙面。違例者最高可判一年監禁。這一做法被抗議運動批評是無視警方暴力執法過度、進一步限制公民自由,立即引發抗議活動及至警民衝突。一名14歲少年被警察開槍擊中大腿。多個地鐵站遭縱火,中國銀行,中移動商店,美心集團食肆等成為襲擊目標。
圖片來源: AFP/M. James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慶祝建國70周年之際,香港各區發生大規模抗議。警方除了使用催淚彈和水炮車驅散示威者,更多次使用實彈開槍,致一名18歲青年中彈。這是香港抗議運動以來,首次有示威者中槍受傷,引發國際層面高度擔憂。歐盟也再次呼籲各方對話、避免事態升級。
圖片來源: Reuters/T. Siu在「反送中」示威屆滿三個月之後,林鄭月娥透過電視講話,宣佈正式撤回修例。雖然這是許多示威者期盼的結果,但是這卻不能讓示威者的怒氣平息,因為眾多市民關心的「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林鄭仍然不允成立,並表示將全力支持現有的單位監警會的工作。眾人批評林鄭的讓步來得「太小太晚」,接下來仍然會繼續上街抗議。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V. Yu9月2日,中學生與大學生都在開學第一天舉行罷課集會,跨界別行業則連續兩天罷工集會。有的罷課學生穿校服、戴頭盔與豬嘴表達抗議,有的學生在校外手拉手組成人鏈,還有的舉標語下跪。不少學生都告訴德國之聲,所屬的學系並沒有留難罷課同學,老師特別在罷課期間為課堂錄影或豁免計算出席率,讓學生可以在課外時間繼續學業。然而,中國國務院港澳半則是以這個事件譴責示威者「將黑手伸進校園」。
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C. McGrath「八三一決定」五周年當天,示威者情緒激動,警察清場也更激進。示威者在這天燃燒與投擲汽油彈,而警方也在這天首次動用顏色水。這天晚上,多個影片以不同立場呈現了太子車廂中示威者與乘客起爭執的事件,雖然難以證實前因後果,但是可以確定的是,最終香港警察進入港鐵太子地鐵站,並對列車中攜帶雨傘,戴著口罩的疑似示威人群施以重暴,期間不分男女。警方在之後的記者會當中,也無法說明他們在執法當下如何區分一般乘客與示威者。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Ring Yu8月25日,在香港西北部舉行的荃葵青大遊行中爆發激烈警民衝突,總共有22人受傷送醫,36人被逮捕,其中年齡最小的為12歲。在荃灣一處抗爭地點,警員與示威者發生近距離衝突,警員拔出手槍嚇阻,隨後開槍,打傷一名示威者。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AP/Kin Cheung8月23日,香港抗議活動以另一新形式發聲:以當年開啟了蘇聯解體大幕的波羅的海國家示威運動為榜樣,在港鐵港島線、荃灣線和觀塘線共39個港鐵站組成名為「香港之路」的人鏈,表達政治述求。示威者同時表示,活動並非要鼓吹獨立,而是要凸顯和平示威民眾團結的力量。
圖片來源: Reuters/C. McG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