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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筆小球」侵害烈士名譽罪成 被判入獄8個月

2021年6月1日

江蘇南京建鄴區法院5月31日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判處《經濟觀察報》前記者仇子明(新浪網名「辣筆小球」)有期徒刑8個月,並責令其自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通過中國國內主要門戶網站及全國性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Archivbild | Indien Ladakh | Chinesische Truppen an Grenze mit Banner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

(德國之聲中文網)現年38歲的仇子明曾是新浪微博上擁有250萬粉絲的大V。今年2月,《解放軍報》公開2020年中印邊境衝突中的中方軍人死傷訊息,邊防團團長祁發寶在事件受重傷,並有4名官兵陣亡。中共中央軍委授予5人英雄榮譽稱號、追記一等功。 此後,仇子明使用新浪微博帳號「@辣筆小球」發表了疑似嘲諷中方團長、質疑中國官方公佈的中國軍隊死傷人數的評論。他先以《三國志14》中的游戲技能名稱,暗示解放軍團長以犧牲下屬的方式活下,並反諷「反正,我們贏了」。(微博原內容為: 最大的官,團長活了下來,這個團長的個性肯定是「飛將+脫兔+神機+血路+強運」。在此基礎上,「外軍潰不成軍,抱頭逃竄」。反正,我們贏了。)隨後,他在一條微博的評論區留言,質疑中國官方公佈的真實死亡人數,「犧牲的4位是為營救而立功,連去救人的都犧牲了,那肯定有沒救出來的啊,說明陣亡的不僅僅只有4人」,並稱「在印度方面看來,他們贏了,且代價更小」。

2月20日,南京警方發布公告:「公安機關接群眾舉報,網民『辣筆小球』在新浪微博發布惡意歪曲事實真相、詆毀貶損5名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違法言論……經審查,仇某某對博取網民關注,在微博上歪曲事實、詆毀貶損5名衛國戍邊英雄官兵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3月1日,檢察機關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對犯罪嫌疑人仇子明依法批准逮捕。

同一天, 央視新聞播放了約1分鐘的仇子明公開道歉的畫面,仇子明在鏡頭前稱自己「喜歡用特立獨行的觀點和冷僻生僻的詞匯描述去描述一個事情」,行為「良知泯滅」。

今年3月1日起,中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生效,修訂後的《刑法》增加新規定:侮辱、誹謗英雄烈士,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當時有刑法律師解釋說, 對《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前發生的法明文規定為犯罪的行為,必須嚴格遵循從舊兼從輕原則。

除了仇子明之外,中國還有另有6人因涉嫌詆毀戍邊英雄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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