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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窩案:丁書苗被判20年罰25億

文山/謝菲/(法新社、中新社)2014年12月16日

周二上午,曾被稱為「高鐵一姐」的山西商人丁書苗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被判有期徒刑20年、罰金25億元,並沒收個人財產2000萬。2010年底,她因涉嫌與前鐵道部長劉志軍非法經營被捕,此後被檢方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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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AFP/GettyImages

(德國之聲中文網) 在法庭上,面對非法經營牟利20多億元、向前鐵道部長劉志軍行賄4900萬余元等指控,丁羽心(曾用名:丁書苗)都予以了認可。

檢方則在法庭上指出,通過劉志軍濫用職權的行為,丁書苗獲取鐵路運輸貨物計劃獲利4.1億元,獲取動車組輪對項目公司股權獲利2.11億元,干預招投標讓23家企業中標獲利20億元,通過世界高鐵大會的企業贊助資金獲利1.25億元。

北京市二中院的官方微博刊登了周二的判決摘要。其中稱,檢查機關起訴指控丁書苗行賄、非法經營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億元、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0萬元。"

劉志軍是丁書苗的最重要後台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山西小販 賣雞蛋起家

根據此前的媒體報導,來自山西的丁書苗在80年代依靠販售雞蛋起家。只有小學文化的她,後來還從事煤炭運輸生意,又結識了劉志軍,開始倒賣鐵路運輸指標。她所經營的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涉足高鐵設備、影視廣告、飯店等多個領域,丁書苗也被視為中國高鐵及其衍生項目重要既得利益者之一。而外界則將前鐵道部長劉志軍看作是丁書苗的後台。劉志軍因受賄、濫用職權,已於2013年7月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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