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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平觀察:郭飛雄犯下的「和平言論罪」

長平
2023年5月13日

中國知名人權捍衛者郭飛雄再次在中國獲刑,被廣州一家法院一審判決八年監禁。時評作家長平指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是赤裸裸的「和平言論罪」。

維權人士郭飛雄在廣州因煽動顛覆國家罪名被判處八年監禁
維權人士郭飛雄在廣州因煽動顛覆國家罪名被判處八年監禁圖片來源: AFP

(德國之聲中文網)5月11日,中國知名人權捍衛者郭飛雄(本名楊茂東)再次在中國獲刑,被廣州一家法院一審判決八年監禁。自1989年以來,郭飛雄持之以恆地參加各種民主抗議及維權活動,曾先後入獄11年。

據報導,此次郭飛雄被法庭宣判的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其「犯罪事實」是長期撰寫並在網路发表文章,2020年創建世界憲政民主論壇繼續發表自己和他人撰寫的煽動性文章,2021年1月27日出境受阻時接受自由亞洲電台的採訪發表言論,長期攻擊、詆毀中國政治的制度。

也就是說,這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言論罪」。僅僅因為寫了一些文章,接受了一些媒體的採訪,就被判刑八年。這種發生在21世紀的荒唐現實,竟然正經八百地在一個叫做「法庭」的地方上演。

「暴政無道隔陰陽」

尤其殘忍的是,其中的「犯罪言論」之一,是他要求被允許出境前往美國陪伴和照顧身患癌症的妻子張青,以及一對尚未成年的子女。

2021年1月,郭飛雄發表「致中國最高領導人緊急呼籲書」說,妻子癌症手術後生命高危,「我必須立即趕赴美國,盡全力照護,幫她渡過人生最危險、最艱難的關口」。他訴諸人之常情說:「妻子的遭際令我痛徹心肺,每延遲一天於我都是精神酷刑。諸位公僕亦為人夫,想必亦有常人共情同理之心」。當局的回應是在上海浦東機場阻止他登機。

2021年11月,郭飛雄再次發表致中國領導人的公開信,要求放他出境探望妻子,當局的回應是將他拘押。2022年1月10日,張青在美國病逝。兩天後,絕世抗爭中的郭飛雄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

2022年1月16日,來自全球各地的專家學者、人權律師和異議人士參加了張青的網路線上追思會。追思會的輓聯寫道:「相思不絕望天涯,暴政無道隔陰陽。」

批評言論的口袋罪

郭飛雄和很多中國人權捍衛者一樣,希望推動中國政治脫離專制,走上民主和法治的道路。然而,由於中共當局對社會的嚴密控制,他們幾乎都在僅僅發表言論的時候就被阻止、拘押和判刑。絕大多數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犯罪事實」都是普通中國人無法讀到的文章或者報導。

更多閱讀——長平觀察:絕食百日,郭飛雄不該孤單

時事評論作家、本文作者長平圖片來源: Imago/epd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法律規定來自中國現行《刑法》第105條第二款,指「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該刑法第104條規定「武裝叛亂、暴亂罪」包括「組織、策劃、實施」等行為,因此在法律解釋和司法實踐中,「煽顛罪」都是赤裸裸的「和平言論罪」。由於沒有對什麼是「顛覆」、什麼是「推翻」、什麼是「社會主義制度」等概念進行釐清和限定,這條罪名就成為可以隨意使用的「口袋罪」,既包括要求民主自由的政治主張,也包括呼籲推動體制內改革的批評言論。中國法律學者和人權捍衛者多次呼籲廢除這條言論罪。

郭飛雄在此次法庭辯護詞中說:「在中國官民各界,幾乎沒有異議的是,鑑於我長期的言論立場和客觀社會影響,我被公認為中國大陸靠近中間地帶的溫和右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然而,在當局看來,他下面這句話已經是激進求變的政治宣言:「首先,我必須聲明的是,從1986年12月第一次參加學潮直至今日,我的政治主張和政治理想從來沒有改變過:在中國徹底實現真正的自由民主人權法治。」

作者長平是中國資深媒體人、時事評論作家,六四記憶 ‧ 人權博物館總策展人,現居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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