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賣淫法 反對聲音漸高
2013年11月8日 (德國之聲中文網)警方在一個垃圾堆上發現了一具年輕女屍。種種跡象表明,她顯然是被謀殺的。警察經過調查發現,這位年僅16歲的女孩來自白俄羅斯,她受到引誘被騙到德國做雛妓。這是德國最成功的、經久不衰的系列偵探電視劇《犯罪現場》(Tatort)中一集名為「被遺棄的女孩」的故事片段。女演員佛萬格勒(Maria Furtwängler)在片中扮演調查這起案件的警官。最近一版的女性雜誌《艾瑪》(Emma)刊登了90位社會名流或影星聯合簽名的一項倡議。這項倡議叫做:廢除賣淫法例!佛萬格勒也在這份倡議書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自2002年德國當時執政的紅綠政府將賣淫合法化起,這一直就是個備受爭議的法案。隨著這項法規的出台,德國的性工作者不再被定義為「有害風俗」(sittenwidrig),嫖客和妓女也並不屬於違法范疇。巴符州綠黨主席之一沃克爾(Thekla Walker)表示:「當時這無疑是一個積極的舉動。」
而自從賣淫合法化之後德國性產業發展到現在的規模,需要有更強有力的法律條款作出規範。沃克爾並不想禁止賣淫活動。她呼籲要改善性工作者的工作條件,比如定期進行健康檢查。除此之外,警方必須要檢查妓院,並且察看那裡工作人員的工作環境。目前的情況是,警方並沒有權利進行這樣的工作。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沃克爾要求:「必須要清楚地對妓女如何能得到更好的保護作出規範。」
另外,德國也必須調整本國相關法規,遵循歐盟法律中關於打擊人口販賣的法規條款。2005年5月,歐洲理事會通過了《採取行動打擊人口販運公約》。德國今年4月1日才加入這項公約。該公約規定,人販的受害者中的未成年人,當兒童福利有需求的時候,就能夠得到德國的居住權。批評人士指責,德國現行法律並沒有做出相關規定。
未來極有可能聯合執政的聯盟和社民黨的代表,在聯合政府談判中也談到了要對2002年出台的賣淫合法化法規作出進一步收緊的事宜。今年夏天臨近德國議會選舉之前,一項旨在減少被迫賣淫現象、打擊人販的法律草案沒有得到紅綠主導的參議院的通過。
瑞典:嫖客有罪 妓女免責在其他的歐洲國家,相關法律卻與德國大有不同。在瑞典,自1999年起賣淫被全面禁止。不過只有買春者而不是賣淫者受到處罰。每個被警方查出的嫖客要上繳至少1500歐元的罰金,或者是受到可長至6個月的監禁。而法國在二戰後不久就做出了禁止賣淫的決定。不過近來,一個提倡效仿瑞典模式的提案引起了各界關注。有343位男性在一個支持性交易的請願書上簽了名,其中包括作家、演員,以及曾陷入招妓醜聞的前國際貨幣基金總裁、法國人多米尼克‧斯特勞斯‧卡恩(Dominique Strauss-Kahn)的律師。
康斯塔伯(Sabine Constabel)觀察到,自從一些歐洲東部國家被納入歐盟後,自願成為性工作者的女性數量大幅下降:「很多來自一些歐洲貧窮國家的女性到德國來賣淫。」這位斯圖加特衞生局的社工表示,這些年輕的女性往往是被親戚或者是熟人送到德國的。她們必須要把大部分薪水寄回老家。從這個角度上來說,無論是哪種方式,哪種理由來到德國,她們都算是被迫賣淫者。
「這些女性告訴我們的工作人員,她們受不了這種做妓女的生活了。很多人因此患有抑鬱症,許多人都開始酗酒。他們有很大的心理問題。這些女性不想幹了,不過同時她們也說,『我媽媽總是給我打電話,說家裡需要錢。』我還認識18歲的年輕女孩,她們已經是2個孩子的母親了,老家的孩子也要養活。她們說『我為自己的孩子工作。我希望他們能有飯吃、能上學、買的起教科書,所以我來到這裡做這行。』」
「被遺棄的女孩」的原型
去年播出的電視連續劇是通過一段刊登在《世界報周日版》(Welt am Sonntag)的真人真事而改編的。真正的「被遺棄的女孩」只有15歲。亞米娜(Yamina)來自奈及利亞,她本來希望能夠在異國他鄉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事實卻是,她在德國每個星期要為70個男子提供服務。不過最終她成功逃脫淫窟,獲得了避難身份。
作者:Carla Bleiker 編譯:文木
責編: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