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日君等612基金信託人違反社團條例罪成
2022年11月25日(德國之聲中文網)90歲的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資深大律師兼吳靄儀、歌手何韻詩、前議員何秀蘭、學者許寶強,在11月25日到法院應取裁決。五人是「612人道支援基金」的信託人,他們與基金秘書長施城威被裁定沒有為基金作社團註冊罪名成立,前者罰款4000港元,施城威則判罰2500元。根據社團條例,此罪最高刑罰是罰款1萬港元。
五名信託人在庭審結束後會見記者,被告之一的資深大律師吳靄儀指,此次是首宗票控沒按社團條例註冊的案件,裁決對港人的結社自由非常重要。對於會否提出上訴,她說:「官司結果關乎社會許多其他人士、團體或預備組織人士的待遇處境,對他們是非常重要,我們希望仔細研究判詞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陳日君在案中被列為首被告,笑言對方「很給面子,把我放在第一位」,但他們是五人一起做事。他特別說留意到外國有關他被捕的報導,但強調自己牽涉其中皆因是基金會的一分子,希望本案「不要與宗教自由拉上關係」。他稱自己是「非常贊成做人道援助的香港公民」。
現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成立於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透過眾籌向受傷、被捕、受審和在囚的示威者提供法律及人道援助,是當時最大規模的援助組織。基金的工作報告顯示,截至2021年5月底,累積總捐款達到2.3億港元,逾九成用於受助人身上。同年9月,基金宣佈停收捐款並逐步停止運作。
陳日君:勿與宗教自由拉上關係
社團條例訂立於1911年,港英政府在1949年作出修訂,規定香港所有社團必須向當局註冊。港英政府在九十年代把其放寬為「通知制度」,但1997年主權移交後,特區政府和北京控制的臨時立法會又改回「註冊制度」。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立法脈絡反映條例旨在維護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只要是按共同宗旨和目標而建立,而且接觸公眾,便屬於條例規管的「社團」。
控罪指被告沒有在指明時限內向當局註冊基金會。主任裁判官指,基金會設有網頁、電話熱線等,是有系統和與公眾緊密互動的組織,各被告並有共同理念,並非純粹為慈善目的成立。判詞又指,香港近年事件顯示政治活動可造成社會不穩,若與政治團體連繫更可影響國家安任,政府有責任透過註冊制度監管。
各被告最初被港警以「勾結外國勢力罪」拘捕,但律政司沒有起訴該罪,而是輕微很多的社團條例傳票控罪。雖然如此,本案是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主理。拘捕陳日君的行動曾經引起國際巨大迴響,梵蒂岡表示感到擔憂和關注事態發展,白宮亦迅速發聲要求放人。
外界關注此案會否影響中國與梵蒂岡的關係反應,特別是中梵協議的未來。梵蒂岡一直致力於與北京商討續簽中國教區的任命主教協議,該協議訂明中國有權推薦主教,然後由梵蒂岡批准任命。陳日君主教強烈譴責該協議,稱它是出賣對忠於梵蒂岡的中國「地下」天主教徒,陳本人亦是香港民主運動的堅定支持者。
11月初,基金秘書長施城威在香港機場出境時,被警方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境外勢力」罪被捕,現在保釋候查。港警會否對基金會各負責人進行後續調查,仍然是未知之數。
© 2022年德國之聲版權聲明:本文所有內容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無德國之聲特別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當行為都將導致追償,並受到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