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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的待遇:每平米最多20只

2007年5月8日

歐盟農業部長決定,養雞場將來每平米最多只允許養20只成年肉雞,提高其待遇。但動物保護人士還是不滿。

提高雞的生活待遇圖片來源: AP

根據農業部長們的規定,養雞場每平米養雞量不得超過33公斤,相當於20只成年肉雞。這一規定比目前德國肉雞養殖業實行的自律規定要嚴格。迄今為止,歐盟沒有統一的最低標準,平均而言,歐盟國家每平米養殖40公斤的肉雞。

歐盟衞生委員基普裡亞努(Markos Kyprianou)表示:「這是一個很好的折衷決定。」兩年前,歐盟委員會提出的建議是30公斤。「我們更希望原來的建議能夠得到通過,但和今天的實際情況相比,這個折衷結果還是可以帶來改善的。」

假如死亡率低於一定標準、而且其它一些條件也能得到滿足的話,歐盟國家也可允許每平米養殖42公斤肉雞。基普裡亞努解釋道:「但這只會是少數情況。要想達到這麼高的水準,必須滿足一系列其它條件。」

儘管如此,動物保護組織還是提出了批評。他們認為,新規定沒有考慮工業化養雞作業中出現的許多也備受爭議的問題,如雞的兩腿癱瘓、心血管循環障礙等因活動餘地過於狹窄、生存條件過於惡劣而造成的問題。

歐盟每年養殖50多億只肉雞,孵化後6到7個星期內,其體重就增加到肉雞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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