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民在德國:給安排、不能挑
2015年9月15日(德國之聲中文網)難民到德國的第一站是哪裡?
德國政府會給每個來到德國的難民安排住宿。因為停留德國時間的長短和居留身份的不同, 他們的住所也會隨之變化。初來乍到的難民大多被安置在老舊的學校、廢棄的軍營或是學校體育館中。這是難民到達德國的第一個住所--最初安置難民收容所。之後他們會被安排到其它的住處,每個州和各個市縣安頓難民的規定都不一樣。有的時候難民會被安排集體住宿,多人合住一間屋子,而在另一些地區,難民則被允許住進公寓。來自安全原籍國的難民要在第一收容所呆到申請難民審核程序結束。
一位避難申請者是否能自由選擇收容地點?
答案是:不能。來到德國申請庇護的人首先會被送到距近的最初難民收容所,難民要在那裡登記。因為每個收容所是按照難民的原國籍歸類的,難民也可能會被送到其他收容所。此外,難民被安置在哪裡還根據所謂的科尼西施泰恩決議(Königssteiner Schlüssel)來決定,根據規定,申請庇護者會按照配額被分攤到各個州。一個州的人口越多,應該接收的難民也就越多。安排到指定的最初收容所後,難民就可以遞交庇護申請了。
三到六個月後,難民就會被安排到其它的住處:可能是集體住所或者是一個公寓房間。每個區的規定都不同。達到德國的前六個月,難民需遵守"居住處義務"(Residenzpflicht),不能離開收容所太遠。每個區對難民活動範圍大小的規定也有不同。有些區規定難民只能在這一個城市活動,有的區,難民活動的範圍會更大一些,不過他們一般不會被允許到另外的一個州。6個月後,難民被允許在德國全境內活動,不過他們依然不被允許自行挑選居住地點。
如果庇護申請得到批准,政府允許難民搬家。通常來講,審核申請的過程要超過一年。
獲得了居留許可後,只有在不享受社會救濟的情況下,難民才被允許離開所在州。如果只是被允許居留,便不能搬到其它地方。
來自所謂安全原籍國的難民申請庇護結果沒出爐之前不能搬離第一收容所,也不能隨意在德國境內流動。他們全程都要遵守"居住處義務"。
難民找住所,誰助一臂之力?
通常來講,有關部門決定難民的住處所在。不過難民也可以自己尋找住所,之後遞交居住申請。處理這方面事宜的政府部門是哪一個,可以找當地的難民組織瞭解情況。
因為居住時間的不確定性以及語言障礙等因素,難民往往難以通過正常的渠道找到一間公寓。因此,許多城市有一些為難民尋找公寓的私人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