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運動」領袖獲准保釋
2017年10月24日廣告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終審法院當地時間周二(10月24日)開庭處理黃之鋒和羅冠聰的保釋申請,並決定準許。今年8月,21歲的黃之鋒和24歲的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因在"雨傘運動"期間的行為被法庭認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立,各自被判6個月和8個月監禁。另一名學生領袖周永康(27歲)當時也獲刑6個月,但並未出現在周二的庭審現場。他還必須另行上交保釋申請。
在保釋申請庭審期間,數百名學運支持者聚集在香港終審法院前。他們表示,黃之鋒和羅冠聰獲釋是"大好消息"。此前的一審過程中,法庭拒絕按照檢方要求將三名被告判刑入獄,而僅判罰社會服務令及緩刑。香港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提出刑期復核,並最終"翻盤"。
雨傘運動:中國政府的心腹大患
黃之鋒是雨傘運動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2014年,香港爆發以年輕學生為主導的街頭抗爭運動,要求實施真正的政治改革,成為國際輿論焦點。運動期間,一度有數萬民眾參與遊行或靜坐,要求得到更多民主權利,在香港實施"真普選"。
長期以來,"雨傘運動"及其後續抗爭活動成為中國政府所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北京提出的政改方案雖然允許香港民眾在2017年一人一票選舉特首,但卻不允許自由提名候選人,引發民眾不滿,最終導致大規模抗議。
香港1997年主權移交中國後實施"一國兩制",北京政府向700萬香港居民保證50年內享有巨大自主權。香港反對派指責中央政府,日益干涉香港內部事務,損害"一國兩制"。
石濤/任琛(法新社,德新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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