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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數據存儲引發德國政府內部爭議

2014年1月7日

德國司法部長馬斯拒絕落實歐盟有關電子通訊數據存儲的方針。德國大聯合政府內部醞釀著一場新的衝突。

Symbolbild Bundesverfassungsgericht Telekommunikation Datenspeicherung
圖片來源: AP

(德國之聲中文網)德國司法部長馬斯(Heiko Maas,社民黨)向《明鏡》新聞周刊表示,只要歐盟法院尚未作出最終裁決,德國法律將不會采納歐盟有關電子通訊數據存儲的方針。

這一事件的背景是,歐盟總檢察長比利亞隆(Pedro Cruz Villalón)對有關電子通訊數據存儲的方針進行了審查,認為該方針違反歐盟法律。因為歐盟基本權利憲章規定,"任何對行使基本權利的限制都必須有法律的明確規定",而該方針對公民隱私的基本權利構成了事實上的侵犯。

但比利亞隆並非從原則上反對電子通訊數據儲存。他認為,數據存儲是打擊犯罪的有效手段。這位總檢察長同時建議,將數據儲存的期限縮短至一年。2014年初,歐盟法院將作出裁決。歐盟則已經開始制定該方針的新版本。

目前歐盟對數據存儲的方針由歐盟議會和理事會於2006年制定,至今有效。該方針認為,"交通和地點數據對偵查、確定和追究違法行為具有重要意義",一些歐盟成員國的學術和實際經驗證明了這一點。該方針規定,符合相關條件的數據儲存期限最短6個月、最長2年。

歐盟這一方針原定2007年9月15日前融入各成員國法律,後推遲到2009年初。該方針涉及到電話通訊、IP地址、手機定位等數據。2008年初,德國有關"電訊監控和其它偵查措施的新規定以及落實歐盟方針"的法律生效。

德國司法部長馬斯(Heiko Maas,社民黨)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反對的聲音

支持歐盟方針的主要是情報部門和負責安全事務的保守派政治家。持反對態度是電訊企業,因為他們必須承擔相關數據存儲的費用。不過,最大的抗議來自網路活動人士和數據保護官員

在德國"電子通訊數據儲存工作組"的努力下,2010年,聯邦憲法法院推翻了2008年出台的有關電訊監控的法律。該法院援引德國基本法第10條對郵政通信、電子通訊秘密的保護,認為被推翻的法律沒有充分考慮到數據保護、數據使用、透明度和法律保護,也沒有作出足夠明確的條文規定。

德國大聯合執政協議同意數據存儲

隨著德國大聯合政府的成立,有關數據存儲的爭議原本看上去會平息下來。在聯盟黨與社民黨的聯合執政協議中規定,將落實歐盟的相關方針,以避免繳納強制金。聯合執政黨計劃,為防止外國企業、機構和情報部門濫用這些數據,德國的電子通訊數據將僅允許儲存在位於德國的伺服器上。此外,德國執政夥伴還希望,爭取將歐盟的存儲期限縮短至3個月,並且只有法官授權在特別嚴重罪行和緊迫危險的情況下,才能調用德國公民的這些數據。

德國聯合執政黨的協議於2013年11月底簽署,兩周後,歐盟總檢察長比利亞隆的審查結果才公佈。德國新政府原本計劃成立後即推出有關數據存儲的法律,但目前看來相當困難。德國政府內閣本月末將就此舉行磋商。

德國內政部長德梅齊埃(Thomas de Maizière,基民盟)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

內政部長PK司法部長

來自社民黨的司法部長馬斯對數據存儲法提出顧慮,但聯盟黨卻堅持原計劃。自12月任內政部長的德梅齊埃(Thomas de Maizière,基民盟)認為,比利亞隆的要求與德國政府的聯合執政協議內容一致,再加上比利亞隆也建議縮短存儲期限。德梅齊埃向德新社表示:"我們恐怕都得漸漸習慣,我們現在是聯合執政夥伴了。"

反對者抱有期望

前任德國政府數據保護專員沙爾(Peter Schaar)不認同德梅齊埃的看法。他認為,歐盟的相關方針明顯違背歐盟法,因此,不應急於制定數據存儲的法律。現任數據保護專員弗斯霍夫(Andrea Voßhoff)卻相信,大規模存儲通訊數據、網路搜查和屏蔽有利於打擊犯罪。

"電子通訊數據儲存工作組"的庫比齊(Jens Kubieziel)對司法部長馬斯表示全力支持。這位數據保護活動人士認為,存儲數據是"極權行為",對公民的自主權構成極大威脅。

德國左翼黨議會黨團希望未來數周能扭轉有關數據存儲的發展方向。該黨內政問題專家考特(Jan Korte)對公民的隱私權表示憂慮。他不認為數據存儲有助於打擊恐怖主義。"我們推翻數據存儲法後,並沒有出現更多的犯罪行為。"在美國,司法界也提出質疑,是否有一個案例能充分證明,數據存儲的巨大成本是值得的。德國更是如此。

作者:Heiner Kiesel 編譯:苗子

責編:李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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