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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同婚判決遺下哪些方向與未知數?

Phoebe Kong(發自香港)
2023年9月7日

歷經五年訴訟,香港迎來同性伴侶平權的歷史性裁決--儘管不是全勝,仍被視為重大突破。在未來兩年,社會將要討論一套新機制承認同性伴侶的法律地位,有哪些焦點?在判決帶來的曙光之中還有什麼迷霧?

2023年5月的一個調查發現,香港有60%市民支持同性婚姻
2023年5月的一個調查發現,香港有60%市民支持同性婚姻圖片來源: 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終審法院週二(9月5日)裁定,港府沒有提供替代途徑令同性伴侶的關係獲法律承認,違反了《香港人權法》。但終院同時判定,香港不承認同性婚姻並沒有違憲,表示《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保障的婚姻自由僅限於異性婚姻。

香港婚姻平權協會共同發起人邱銘諾接受DW訪問時形容:「雖然法庭沒有承認同婚,但在爭取同志權利上踏前了一大步。這判決的重要意義在於,要求政府較全面地承認同性伴侶的關係和地位,訊息很清晰,就是要給予他們應有的尊嚴。」

終院要求政府在兩年內執行裁決,當局將要制訂法律框架保障同性伴侶的權利。港府和原訟人將於在21天內向法庭呈交書面陳詞,討論解決辦法,官方至今未透露立場。在亞洲,目前只有台灣和尼泊爾在法律上允許同性伴侶結合,香港有望成為第三個平權的地區。

香港會不會成為第三個平權的地區?圖片來源: Tyrone Siu/REUTERS

裁決遺下兩大灰色地帶

終審法院多數法官認同,政府須設立「替代法律框架」為同性伴侶提供合法身份,否則構成歧視,但同時表明政府享有廣泛的立法酌情權,包括界定何謂必須保護的「核心權利」。中文大學性別研究課程副教授孫耀東向DW分析,「替代法律框架」形式和「核心權利」定義是判詞的最大灰色地帶,遺下模糊的空間予以政府詮釋,預料會是未來爭辯之處。

孫耀東指出,有國家在合法化同婚之前先有民事結合制度(Civil partnership),例子有英國;或如澳洲,有事實婚姻關係(De facto relationship)制度並行,容許同志在法律上締結為伴侶。 好處是避開婚姻傳統文化包袱和宗教定義的爭議,減少正面衝突之餘,能夠賦予他們法律權利。

人權團體認為最理想仍然是直接把同性婚姻合憲化,但由於終院否決了這論點,因此外界預期政府這麼做的機會不大。即使建立替代制度,當中的門檻、資格等仍很大程度取決於當局的解讀。婚姻平權協會邱銘諾認為,考慮到港英法制相近,應該借鑑當地的民事結合制度。

另外,法庭也沒有就同志的「核心權利」作出具體定論,孫耀東擔心會引伸更多訴訟。他告訴DW:「如果政府的核心權利定義太窄、有形無實,不單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令同性伴侶繼續提出司法挑戰,重蹈過去多年覆轍。」他說可以預視領養權等範疇會比較敏感,但政府應從平權角度思考,提供全面的保障。

這判決的重要意義在於,要求政府較全面地承認同性伴侶的關係和地位圖片來源: 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海外結婚同性伴侶享有哪些權利?

這次司法覆核始於2018年,原意要求港府承認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原訟人的是社運人士岑子傑,他在反修例運動時擔任民陣召集人,現正因民主派初選顛覆政權案被收押。初時兩個下級法院都判敗訴,結果他在獄中提出終極上訴,推翻部分裁決。

邱銘諾認為,判決結果代表受惠的群組更加廣泛,不止已在海外結婚的外籍和香港同志,本地的同性伴侶亦有機會透過新制度獲承認。他指:「今次裁決無疑具標誌性,但也不要忘記是透過多年累積的先例,才有今天的成果。」

近十年,香港有數宗關於性小眾權益的案件,政府敗訴後容許已在海外結婚的同志為伴侶申請簽證、合併報稅、處理喪事等,有關申請公屋和繼承遺產的案件仍在等待最終裁決。邱銘諾坦言狀況不理想:「最理想當然是與時並進更新法例,過程中各方有公平公正的機制發聲。無奈這方面進展緩慢,唯有透過打官司去爭取,但期間也要承受財務和心理壓力。」

港英時期的立法局在1991年把同性性行為除罪化,此後的政策鬆綁皆源於同志自行提出司法覆核而爭取得來,且僅限個別政策。港府多年來對於推動同志平權的態度相對偏向保守。討論多年的反性傾向歧視條例仍處於研究階段,沒有立法時間表。以消除歧視為使命的法定機構平等機會委員會於週三(9月6日)回應指,新判決「不屬於現行反歧視條例的範圍,因此不作評論」。

香港終審法院周二做出裁決,要求香港政府制定法律框架,使同性伴侶基本社會需求合法化圖片來源: Peter Parks/AFP/Getty Images

民意怎麼看?誰是潛在阻力?

今年五月,由香港大學、中文大學和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學者共同進行的調查發現,香港有60%市民支持同性婚姻,比率與台灣國內的同類調查相若。研究團隊成員孫耀東向DW表示,超過八成的18至34歲的年輕族群支持同婚,普遍港人對同志的接受程度位於亞洲前列,但年長人士對議題的理解仍不足。

同一個民調中,2013及2017年港人支持同婚的比率為38%和50%,在十年間大幅提升。今年調查也顯示,分別有78%和63%受訪者支持同性伴侶享有醫院探視權及繼承權。而支持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比率則高達70%。

一些建制派議員和行會成員對裁決表示保留。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發文稱:「在提出替代方式的同時,也必須考慮到照顧權益,及維護傳統家庭價值概念的平衡。我們認為領養小孩的權利決不能被納入日後的同性替代締結方式之中。因為倘同性伴侶經締結後能領養小孩,將會破壞全社會家庭價值。」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向港媒表示,政府設立新制度時要避免「中門大開」。他說:「會否有許多同性伴侶特意前往紐約或其他地方結婚,然後回來香港申請相關服務,這些人有多少,特區政府是否能應付?」

有意見同時憂慮,實施國安法和立法會選舉改制後,議會失去了一向較支持同志平權的民主派議員,增加了體制內倡議和發聲的難度。而中國內地近年對性小眾群體愈趨不友善,也令人關注北京的取態會否窒礙香港的改革力度。

邱銘諾認為今次是個很好的反思契機:「社會要思考,這是關乎人的議題,無論同性或異性伴侶想結婚原因無非大同小異。社會要向前走,那麼香港作為國際都會該有什麼樣子?」

台灣同婚通過了,然後呢?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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